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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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7〕68号
2007年7月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

     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7〕68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1名同志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赵福地 湛江海关关长
       二、以下1名同志由二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马忠源 重庆海关关长

       三、授予以下1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耿国强 贵阳海关副关长

       四、以下2名同志由三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韩森 兰州海关关长

       刘丰 西宁海关关长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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