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贵州省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生态建设报告的批复
外观
国务院关于贵州省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生态建设报告的批复 国函〔1989〕74号 1989年11月1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贵州省发展
粮食生产加强生态建设报告的批复
国函〔1989〕7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1989〕省通字第30号《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生态建设的立项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省把人口、生态、粮食问题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粮食自给水平。这对全省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你们制定好切实可行的规划组织实施。需要国家帮助解决的具体问题,请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
国 务 院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