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外观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7号 2021年9月16日 发布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财政部网站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7号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8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2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1年9月16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81项商品,延长税委会公告〔2020〕8号和税委会公告〔2021〕2号规定的排除期限,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