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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复贵州省生态环境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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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复贵州省生态环境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4〕20号
2004年2月2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复贵州省

生态环境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4〕20号


钱正英同志: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您《贵州省修复生态环境的转机和问题》一文非常重视,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回良玉副总理和陈至立国务委员都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有关部门对您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后,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从根本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问题

对贵州省生态建设,今后将结合有关规划继续给予支持,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一是进一步组织力量加强西南地区石漠化问题的系统研究。二是尽快组织编制《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尽早全面实施重点防治工程,并加强相关基础研究、科技推广和技术培训。三是继续在退耕还林任务安排上给予照顾,结合退耕还林和珠江、长江防护林工程,加大贵州省石漠化治理力度。四是支持贵州省发展以沼气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家园”和草地畜牧业,加快实施退耕还草工程。有关部门建议,贵州省生态建设与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配套实施,发展草食畜牧业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二、关于水利建设要大小并举问题

进一步加大对贵州省水利建设的支持。一是加快黔中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支持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对列入全国第一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项目继续给予支持,对列入第二批规划的项目将在年度计划中逐年安排。三是对中小型水库“打捆”建设项目“滋黔工程”前期工作将给予积极支持,对中型水库建设将在续建水库完成后,与贵州省研究其他项目建设。四是在小型农业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将对贵州省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三、关于加大“西电东送”规模问题

争取多安排一些资金,继续加强贵州省农村电力建设。对贵州省“西电东送”工程,将按全国电力规划和“西电东送”总体规划要求,继续支持和安排好有关项目建设。

四、关于实施“科技兴黔”问题

一是在安排西部“两基”攻坚投资时,将继续对贵州省给予重点支持,在各项基础教育工程中给予必要的倾斜,并与贵州省共同研究提出确保按期实现“两基”目标的对策。二是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及扫盲和农村成人教育中增加环境保护知识内容,开展环保实用技术培训。三是支持贵州省对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交流,建设农民科技书屋,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四是继续加强贵州省岩溶石山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科研工作。拟将西南岩溶石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科技工作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将喀斯特地区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研究作为重点列入《中科院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以农村沼气、草地畜牧业、特色农业和食品加工等为重点,协助贵州省政府组织有关院士和专家进行学术研讨。

对上述措施,我们将继续抓好有关督查工作,请有关部门继续抓好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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