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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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复函
国办函〔2005〕68号
2005年7月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

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复函

国办函〔2005〕6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

  你们报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粤府〔2005〕5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担任,组委会执行主席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华华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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