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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外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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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外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94〕70号
1994年5月2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4年/第13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4年第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外商投资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外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全国外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李岚清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 何椿霖 (国务院副秘书长)
甘子玉 (国家计委副主任)
郑斯林 (外经贸部副部长)
俞晓松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 王仕元 (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张佑才 (财政部副部长)
朱家甄 (劳动部副部长)
陈 元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张相海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曹天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 元 (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钱冠林 (海关总署署长)
李培传 (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
赵光华 (国务院特区办副主任)
凌则提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全国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经贸部,由郑斯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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