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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落地覆盖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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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落地覆盖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58号
2006年8月2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


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


节目落地覆盖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广电总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落地覆盖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


节目落地覆盖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 广电总局 财政部

  中国教育电视台是党和国家一个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宣传的公益性教育电视平台,是国家教育信息的交流平台,肩负着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提高国民教育文化素质、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使命,在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落地覆盖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广电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落地覆盖的政策,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机构应当确保专门频道免费转播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暂停转播的,应当在2006年10月1日前恢复转播。各高校要在校园有线电视网络中开辟专用频道免费转播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推动中国教育电视台的节目落地覆盖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配合做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在当地落地覆盖的日常维护工作。

  三、各地财政部门应积极协助本地广电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中国教育电视台的节目落地覆盖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帮助中国教育电视台解决节目落地覆盖方面的困难。

  四、中国教育电视台要认真贯彻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深化内部改革,增强自身活力,立足教育,服务社会,为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观众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节目。

  各级广电、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和沟通,切实帮助中国教育电视台解决好节目落地覆盖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覆盖率的巩固和提高。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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