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民航2402机组的嘉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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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民航2402机组的嘉奖令 国发〔1990〕3号 1990年1月3日于北京市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发〔1990〕4号 |
国务院对民航2402机组的嘉奖令
国发〔1990〕3号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日,中国西南航空公司2402机组驾驶波音707飞机执行哈尔滨至广州的4632次航班任务,飞机从哈尔滨阎家岗机场起飞,当飞行至湖南醴陵上空时,一名腰缠自制爆炸装置的歹徒窜入一等舱,以炸机相威胁,企图劫持飞机。2402机组全体成员为保护国家财产和旅客生命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神圣尊严,在机长梁录星同志的沉着指挥下,群策群力,机智勇敢地与劫机犯周旋了一个多小时,使飞机安全降落在广州白云机场;张俊余同志在机组其他同志配合下,奋不顾身擒拿了罪犯,粉碎了这起劫机事件。
为了表彰这一英雄事迹,国务院决定:授予2402机组“中国民航英雄机组”称号,授予梁录星、张俊余同志“中国民航反劫机英雄”称号。
国务院号召民航空勤人员和广大职工向英雄的2402机组学习,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证空防安全和飞行安全,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国 务 院
一九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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