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562号
2019年3月27日
发布机关:国家发展改革
发展改革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

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情况,决定相应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天然气生产供应企业在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将增值税率降低的好处让利于用户。

三、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时,统筹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

附件: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3月27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