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291号
2020年2月28日
发布机关: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291号

人民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现就你行征信中心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费。

二、免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包括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费。

三、上述措施,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28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