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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关于做好穿越机管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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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局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
2021年6月11日

关于做好穿越机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网监机构: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从即日起至7月15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网监机构要立即部署辖区各电商平台下架一切穿越机、具备超视距飞行能力的航空模型、轻小型无人机(最大飞行速度50千米/小时以上且最大起飞重量8千克以下),包括头戴式显示器、图传模块、飞控模块等关键零配件等产品的售卖信息,并清理相关产品及飞行活动的宣传、教学信息(产品出口除外),要对穿越机及相关产品网上销售企业和网购行为等情况开展摸排,摸清相关情况。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重点电商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电商平台企业相关销售信息开展主动监测,督促平台将相关管理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网监机构要于6月15日前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辖区内线上主要销售企业、下架情况、管控措施等)形成报告,于6月15日下班前报总局网监司。发现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总局网监司( scs@samr.gov.cn)报告。

联系人:王之栋88650616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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