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烟草专卖许可管理和市场监管督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烟草专卖许可管理和市场监管督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烟办综〔2018〕383号 2018年9月26日 发布机关:烟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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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烟草专卖许可管理
和市场监管督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级局:
根据2018年工作安排,国家局将组织开展烟草专卖许可管理和市场监管督查工作。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烟草专卖许可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国烟专〔2016〕102号,以下简称“102号文件”)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的通知》(国烟专〔2016〕319号,以下简称“3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烟草专卖许可管理和市场监管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和目的
依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部分地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许可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烟草专卖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许可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二、督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督查内容。督查烟用丝束、滤嘴棒、卷烟纸、烟丝、烟机等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证、准运证使用及生产经营活动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局、地市局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许可管理情况和日常市场监管等情况。具体内容见《2018年烟草专卖许可管理和市场监管督查清单》(附件1)。
(二)时间安排。2018年10—12月。
三、督查人员
国家局从各级专卖管理部门抽选人员组建督查人员库(名单见附件2),随机从督查人员库抽取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分批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四、督查对象
随机抽取河南、湖南、广东、四川四个省的部分烟用丝束、滤嘴棒、卷烟纸、烟丝、烟机等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督查对象;同时,督查企业所在地的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许可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
五、督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督查方式和工作要求参照“102号文件”及“319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18年烟草专卖许可管理和市场监管督查清单
2.专卖许可管理和市场监管督查人员库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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