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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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煤安监办〔2018〕19号 2018年8月1日 发布机关:煤矿安监局 |
煤矿安监局网站 |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
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005至2016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其中157件文件废止、690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废止的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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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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