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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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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19〕24号
2019年4月24日
发布机关: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

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并制定了《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 王志超 010—62086849  62083856)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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