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防科工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9年7月9日 发布机关:国防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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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国防科工局近期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14项规范性文件,现公布如下:
1.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科工技字〔2000〕119号)
2.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工人〔2006〕445号)
3.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科工法〔2007〕546号)
4.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科工改〔2007〕1366号)
5.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科工改〔2007〕1371号)
6.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指南(科工法〔2007〕150号)
7.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科工法〔2007〕179号)
8.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08〕39号)
9.关于印发《武器装备配套产品订货合同文本》的通知(科工经〔2008〕30号)
10.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科工计〔2012〕733号)
11.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科工财审〔2012〕1402号)
12.资源三号卫星数据管理规则(试行)( 科工一司〔2012〕864号)
13.国防科工局关于民用遥感科研卫星数据管理的若干意见( 科工一司〔2012〕1867号)
14.关于加强军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科工安密〔2015〕242号)
联系电话:010-88581106
国防科工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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