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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营利事业给付外销佣金办理扣缴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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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营利事业给付外销佣金办理扣缴准则
沿革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经济部命令

  1. 中华民国六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财政部(64)台财税字第 34348 号函订定发布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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