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军协助灾害防救办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国军协助灾害防救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国防部

  1. 中华民国99年10月15日国防部国制研审字第0990000659号令、内政部台内消字第0990186176号令会衔订定发布全文18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2. 中华民国104年12月8日国防部国规委会字第1040000214号令、内政部台内消字第1040823636号令会衔修正发布第16条条文
  3. 中华民国105年11月29日国防部国规委会字第1050000102号令、内政部台内消字第1050076347号令会衔修正发布第10条条文
  4. 中华民国106年4月25日国防部国规委会字第1060000035号令、内政部台内消字第1060024384号令会衔修正发布第16条条文
  5. 中华民国108年10月7日国防部国规委会字第1080000266号令、内政部台内消字第1080823125号令会衔修正发布第15条条文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