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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斋遗稿/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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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圭斋遗稿
卷六
作者:南秉哲
1864年

读书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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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说桎梏。

蒙初六曰。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初六之蒙。人之始于罪。由其心之蒙昧。非故犯者也。治之之道。当宽猛相济。使恩威并行则民易从。若专刑。往而不知反。则下无完民。是可吝也。夫刑者。非得已而用者。所以发其蒙。使民有知不犯而说其桎梏。经云刑期无刑。传云生道杀人。皆用说桎梏之意。后世人君。不知此意。刑罚之际。用其己私。己所爱者。罪虽重而罚或轻。己所恶者。罪虽轻而罚或重。甚而至于构虚捏空而杀害无辜者。亦不仁之甚者也。

说之大。民劝矣哉。

兑之彖曰。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说虽吉德。亦不宜过。若过说施之君臣。则流于谄媚。施之父子兄弟。则亦忘其谏诤。施之夫妇。则溺于私昵。施之朋友。则为善柔便辟而非责善。皆不可。惟施于民则无不可。民过说则政治益隆。民益说则邦基弥固。民者不可须臾不说者也。汤誓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此是民不说之所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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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道心。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先儒为之说曰。人心如卒徒。道心如将。又曰。人心如船。道心如柁。其馀解释议论之说。纷然甚多。余以为于此不必多端。见易之坎卦。可以知人心道心也。坎之辞曰。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文王于六十四卦。独于坎卦。以心为言者。为其坎卦之象。可以象人之心也。形属于阴。心属于阳。凡人之身。耳目口鼻四肢百骸。而为之主者即心也。惟坎卦之象。一阳在于二阴之中。以此反观于身。凡耳目口鼻四肢百骸。即非坎卦之二阴乎。心为之主宰于中。至虚至灵。即非坎卦之一阳乎。能存此心。使一阳为主于内。则天君泰然。百体从令。即非道心惟微之谓乎。苟为二阴所陷。而徇耳目口鼻之欲。即非人心惟危之谓乎。阳固不离于阴。而有以宰乎阴。心固不离于形。而有以主乎形。心为形役。则道心即人心矣。是以圣人能精以察之。一以守之。使道心常为之主也。此文王所以得尧舜禹传授之心法。以启后学真血脉路。故余以谓见易之坎卦。可以知人心道心焉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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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有食之。

日食者。月体掩日也。日君道。月臣道。阴侵阳。臣侵君之象。天变之大者也。是以书曰。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礼曰。日食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以荡天下之阳事。仲尼作春秋。凡有日食。必为书之。其意有在也。人君者。位贵居尊。恐其志移心易。故圣人因其变常而作为劝戒。使之敬天加惕。遇灾修德。伐鼓用币之仪。贬膳去乐之数。皆所以重天变而警人君者。周宣所以中兴是也。后世之为算学者。以交纬定入交之浅深。以两径定食分之多寡。以实行定亏复之迟速。以升度定方位之偏近。以地度东西定加时之早晩。曰日食。月掩日也。月在日之下。人又在月之下。三者相准则有日食。日月正相对。而地在中央。三者相准则有月食。月食由于地影。日食主人目。盖月卑日高。相去尚远。人自地视之。其食分浅深及亏复之时刻。随东西南北而移。故视会与实会不同。日月之行。有其常度。终古不变。日食非为灾也。余以为其术非不精也。其说非不尽也。此足为畴人之学。而不足为士君子之学也。人君者既极尊贵。惟其所敬畏者天也。今若以日食星孛。并以为非灾。则人君其将从何而有戒惧之心哉。且昔楚庄王见天不见妖。地不出孽。则祷于山川曰。天其忘余欤。君子善之。为人君者。若见其昭昭大明。忽尔歼亡。俾昼作夜。曰交会之常度。顽不知为惧。则是岂与谓天命不足畏者有异哉。是故君子虽有奇技异术。不合于圣贤之学。则不之贵也。

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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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千乘之国。

千乘。马注依周礼。包注依王制。孟子集解两存之。集注朱子以马说为可据。近儒或据左传。或据论语中泰伯先进等篇取包说。按集解虽两存之。先马而后包。其意可见。朱子之取马说。非但从集解之义。至若恐非八十家所能给云云。即仁民爱物之至意。而近儒之必取包说何哉。盖其胸中先有汉学宋学门户之见。惟以立异为主故也。古制之无可确考。王制与周礼一也。而从朱子之说。则为省繇薄赋之君子。从近儒之说。则为引经聚敛之小人。不可不辨也。

贫而乐。

集解郑注。乐志于道。集注释乐而不及道字。近儒以不举道字多非之。按集注注经文。非注郑注。则不举经文所无之字。本非所失。而且只举乐字。乐道之义自见故也。盖近儒之说。实出于论寻孔颜所乐处之意。夫寻孔颜所乐处。虽曰可论。奚为延及于此哉。且近儒多引史记弟子传文选幽愤诗注等书。为乐字下有道字之证。然若坊记。引此作贫而好乐。又何为哉。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释文作患不知也。义疏作患己不知人也。按此二本。各于文理疏畅。可备一说。

北辰居其所。

集解邢疏。北极谓之北辰。常居其所而不移。集注。北辰北极。天之极也。居其所而不动也。按今历家。距赤道一象。限恒静不动处为赤极。即名北极。是无星处也。又紫微垣内有五星。前星名太子。次名帝。次庶子。次名后宫。次名北极。即史汉所载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然此星亦动也。凡天之无星处曰辰。如天上十二辰是也。而无名北辰者也。尔雅。北极谓之北辰。考工记匠人。夜考诸极星以正朝夕。公羊何注。不知东西者。须视北辰以别心伐。周髀。冬至日加酉加卯之时。立表系绳。希望北极中大星。引绳致地。识其两端。中折之以正南北。与今法测勾陈同。然则尔雅,考工,何注,周髀所言极星及北辰皆有动。而论语北辰则指不动。即今法测近极大星高低度。折中取之之无星处。是今历家所称北极也。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

集解包注。色难者。谓承顺父母颜色。乃为难。集注。色难。谓事亲之际。惟色为难也。以包注谓亦通。按色谓父母之颜色。故难谓承望颜色。先意顺志为难。若以色为子之颜色。则愉婉之温润之。皆在子之事。礼曰。亲癠。色容不盛。孝子之疏节也。色为子之颜色。则不足为难之义。

求为可知。

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为之说者。皆以为当求为可知之行。惟谢显道云此论犹有求位求可知之意。在至论则不然。余以为君子当以不以无位为患。而以无所立为患。不以莫己知为患。而以求为可知为患。第四句虽无患字。当承上文患字之义可也。夫以文势言之。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之节。则不患无位之不患。即为不患之义。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之节。则不患莫己知之不患。非为不患即为患之之义。子曰人不知不愠。又曰不患人之不己知。岂有君子患莫己知也。且求为可知之道非他。即砥身砺行。使人知己之善也。为名利而为善。则其善必不诚。为利禄而效忠。则其忠必不尽。若砥身砺行。汲汲然但为人知而为之则便不是。亦无所不至矣。

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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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梁王对贤者。其言先及于利。人君之言。已不当如是。而孟子之所以深折之者。不止在利。实在于利吾国三字也。凡人若只知有我而不知有他。则其私小之心。鲜不至于以邻为壑者。况人君者。民之标极。行一事而四方其视之。出一言而万姓其听之。当至大至公。常存无物无我之心。书曰。帝光天之下。至于海隅苍生。又曰。匹夫匹妇。不获自尽。其心愧耻。若挞于市。此古昔圣主哲辟之所以为心也。梁王出言先及利。语利必吾国。是以孟子以大夫之吾家。士庶之吾身对之。急急然挽之以仁义。仁义者。即大公无我之心也。楚人失之。楚人得之。仲尼以为小之。况其小于此者乎。

岂能独乐哉。

人君之于民也。民之所乐。则君虽不乐。不避也。岂可乐民之所不乐哉。且民若不乐。则君虽欲独乐。亦不可得也。此之谓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昔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吉。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于绎。未几而卒。君子曰知命。人君为民之心。死且不避。况其外者乎。

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

古之圣帝贤君。其为民之心。可谓尽矣。尧若腊。舜若腒。大禹手足胼胝。文王不遑暇食。此之谓尽心也。梁王不知检不知发。而只以移民移粟为尽心。此何足为尽心也哉。且梁王之所以为尽心者。实出于为民之多于邻国也。非徒区区小惠不足为尽心。亦全昧正其谊不谋其利之义也。尽心者。尽其诚心也。凡事能尽心之人。自不知其尽其心。梁王自以谓尽心。则便不是尽心也。

王无罪岁。

有曰水旱饥馑。圣贤所不免。安得全然不罪岁乎。曰不然。水旱饥馑。罪诚在于岁也。当水旱饥馑之岁。茫无接济之术。坐视斯民之塡沟壑。是谁之罪也。书曰洚水儆予。儆予云者。遇灾反躬。益修其政之意也。为人君者。岂可见涂有饿莩。而归罪于岁也哉。天地以生养为心。而以其所不及之权。则付之于人君。雨旸之不调燮理之。生民之失所奠接之。此之谓圣人参赞化育之功也。若于凶荒札瘥。漫不知区处。而徒归罪于岁凶。则恶在其天之所以立君之意哉。

寡人愿安承教。

梁惠王。不仁之君也。其于孟子之言。其所逆耳者甚多。问利则对之以仁义。问台池鸟兽之乐。则对之以与民偕乐。问民之多于邻国。则对之以王无罪岁。其所不合。若冰炭之不相容。然梁王犹知其言之善。故曰愿安承教。其不仁之心。亦有所悚动也。汉唐以下庸暗之主。多于人臣谏争之言。不问其是非。不察其曲直。惟逆耳之甚疾。恨不得钳缄天下之口。抑有愧于梁惠王也。

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

世岂有嗜杀人之理也。人岂有嗜杀人之心也。盖春秋之时。功利之毒。中于人心者深。害于政事者大。其于仁政。若异膜然。于王道。若隔世然。兴兵构怨。殆无虚日。是故孟子以为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盖甚非时君之言也。然则不必至于兴兵构怨。虽一政之不仁。一事之不义。凡所以贼民者。皆谓之嗜杀可也。为民父母。牧民若不能如保赤子。则与斫胫剖心者。无以异也。

是心足以王矣。

是心。即不忍牛之心。人心本善。或有不善。为物所蔽。齐宣于牛则无些些所蔽。故见其觳觫而有不忍之心。于民则为攻城略地。故使民肝脑涂野而不惜。为穷奢极欲。故使民厚敛重税而不顾。岂其爱牛而不爱民哉。其心有所蔽不蔽也。是以能常存不忍牛之心。不为物所蔽。则足以王矣。

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

此齐宣闻百姓皆以王为爱也之语。欲发明自己不爱牛之说。然齐宣本无仁心仁术。其平时一政一令。无非好财好利之事。则其贪吝之行。百姓所习闻而惯见者。百姓之以王为爱。非百姓无识。不能知其出于不忍之心也。齐宣之能有不忍之心。实百姓之意虑所不到处。见其以小易大。以为爱之。必然之理也。齐宣虽欲发明其不然。乌可得哉。

不为也。非不能也。

不能者。力所不能及者也。不为者。力可及而不肯为者也。力所不及者。稍稍用力。渐进不已。则犹有可及之道。愚公之移山是也。不肯为者。虽至易之事。初不用力焉。亦末由也已矣。是以天下之害于事。病于人者。未有甚于不肯为者也。非独齐宣于王道有此病。后世之学者。皆有是病也。惟天为大。惟尧则之。颜渊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天之至大。犹能则之。舜之至圣。亦曰可为。则天下无不可为之事。无不可则之法。人皆苦其䂓矩。厌其法度。置圣贤于如天上斗绝之地。曰非如我寻常之人所可到者。安于自弃。甘处下流。盖亦不知圣贤即是极寻常之人。而究其所由。亶出于不肯为之病也。惟狂克念作圣。尧舜之所以为尧舜者无他。惟其克念而已。均是人也。苟能克念。抑何负于彼哉。尺寸之木。有合抱之理。滥觞之水。有滔天之势。学者但当自期圣贤。而无不肯为之病可也。

不推恩。无以保妻子。

推恩。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人若能老吾老幼吾幼。则虽不及于人之老人之幼。亦足以老吾之老幼吾之幼也。孟子曰。不推恩。无以保妻子者何也。曰若老吾老而不及人之老。则人亦老其老而不老吾之老。幼吾幼而不及人之幼。则人亦幼其幼而不幼吾之幼。使人不老吾之老。不幼吾之幼。实出于吾之不及人之老。不及人之幼之故也。是以不推恩。无以保妻子。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

恒产者。可常生之业也。恒心者。人所常有之善心也。孟子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然则为士者。虽无恒产。不可无恒心。不以贫贱而易其志者。政谓是也。后世之自以为士者。其无恒产者。已无可论。而其有恒产之人。鲜不至于放辟邪侈者。其见孟子之言。能不汗颜乎。

罔民。而可为也。

民之放辟邪侈。罪不可不刑。然而孟子以为罔民。谓其使民及陷于罪者。实由于制民之产。不足以事父母畜妻子。因无恒心之故也。书曰。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万方。古之圣王。见民之犯罪者。则必反其本曰。不能使民足其衣食。知其荣辱。至于此者。是余之过也。圣贤爱民之心。可谓至矣。其及后世。刑民之罪。或不待放辟邪侈。又或有蹊田夺牛之罚。如是者。罪不止于罔民而已矣。

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

天地之间。惟人为贵。贵人贱畜。人无不知者也。齐宣身为人君。令于国中曰。郊关之内。囿方四十里。杀麋鹿者。罪如杀人。是贵畜而贱人也。其如是则囿方之大。何待于四十里。虽一步之地。大莫大焉。

畏天者。保其国。

上文曰。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以小事大者。即安分也。人岂有不安其分而能保全者乎。是以畏天者。保其国也。

为民上而不与民同乐者。亦非也。

民之不得而非其上者。虽非也。然百姓无识。苟无恒产。因无恒心。其不得而非其上者。诚不足深诛也。人君者亶聪明者也。贤者责备为民上。而不与民同乐。则其非有浮于不得而非其上者之非耶。

一游一豫。为诸侯度。

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取舍好恶。人皆候之。动用周旋。人皆察之。是以造次颠沛。不逾䂓矩。虽游戏豫乐之事不足为法度者。不为也。况于十旬之畋。长夜之饮乎。唐高宗谓侍臣曰。朕旧闻胡人善为击鞠。尝一观之。昨初升楼。即有群胡击鞠。意谓朕笃好之也。帝王所为。岂宜容易。朕已焚此鞠。冀杜胡人窥望之情。亦因以自戒。高宗尝一观之。故群胡生窥望之情。与其焚鞠自戒。无宁若初不观之之为度也。春秋曰公矢鱼于棠。为帝王者。虽游豫之事。其可不度乎哉。

王如善之。则何为不行。

人之所以贵知善者。为其知善之为善而能行其善也。若徒知之而已。则知恶何伤。知善何益。反不如不知者也。不知者宁不知善之为善及其知善之为善。则有可行之道。知而不行者。则末如之何矣。盖天下之病于人而害于事者。未有甚于此者也。昔者齐桓公。出游于野。见亡国故城。郭氏之墟。问于野人曰。是为何墟。野人曰。是为郭氏之墟。桓公曰。郭氏者曷为墟。野人曰。郭氏者善善而恶恶。桓公曰。善善而恶恶。人之善行也。其所以为墟者何也。野人曰。善善而不能行。恶恶而不能去。是以为墟也。桓公归以语管仲。管仲曰。其人为谁。桓公曰不知也。管仲曰。君亦一郭氏也。是以非知之艰。行之惟艰。

虽褐宽博。吾不惴焉。

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旧注曰缩义也。惴惧也。准此解则为虽褐宽博。吾不畏焉之义。亦不成说也。王若虚孟子辨惑云不字为衍。不然则误。阎若璩四书释地三续云不。岂不也。犹经传中敢为不敢。如为不如之类。王引之经传释词云不语辞。不惴惴也。元人四书辨疑云不。疑为亦字。诸说未知孰是。而盖其本义则为自反而不义。虽褐宽博。吾畏之之意为当。

天时。

天时不如地利。为之说者。皆以时日干支孤虚王相之属解天时。近世以时日干支。凑为动作吉凶之说者。不可胜数。皆上古所未有也。以此为天时。恐非为士者之所宜谈者。至若彼邦离叛。此国辑睦。彼岁饥馑。此年丰熟。彼军疾疫。此众强壮。又如舟师遇春水。骑兵得秋风。涉险而无雨雪。袭击而逢阴晦。敌国之所谓天时者此类也。南轩曰用兵乘机得其时也。亦此意。然朱夫子亦以孤虚王相为解。必有以也。

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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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睹不闻。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解之者纷纷致说于人所不睹不闻。己所不睹不闻之别。未有归一。余以谓下文有君子慎其独。则此当从人所不睹不闻可也。盖人之私心。于十手所指。十目所视之处。不须堤防。自然敛束。不敢恣纵。及在隐暗之中独居之处。则坦然放肆。以为虽有不善。人不可知也。然诚于中则形于外。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自古以来。大奸大巧。暗昧中所为之恶。未闻曾有人不知者。故君子之于人所不睹不闻之际。益加戒慎恐惧焉。诗之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故余谓当从人所不睹不闻可也。若己所不睹不闻。则亦着戒惧于何处哉。

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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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不敬。

毋不敬者。无时不敬。无处不敬。无事不敬。如坐如尸。坐时敬。立如齐。立时敬也。范氏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一言蔽之曰毋不敬。西山真氏德秀曰。曲礼为礼记之首。而毋不敬为曲礼之首。敬者礼之纲领也。盖初学礼者。当始于毋不敬。能尽礼者。当止于毋不敬也。

俨若思。

永嘉戴氏溪曰。俨若思者。非真思也。此以若思而实不思之思解之。其意归重于俨字也。郑注曰。俨矜庄貌。人之坐思。貌必俨然。此以实有所思之思解之。其意归重于思字也。大抵读者以俨字为句。若思为下节。则其义如戴。以俨若为上节。思字为句。则其义如郑。读者当自择焉。

乐不可极。

四不可之中。惟乐最为难制也。盖长敖从欲满志。其恶易知。知为恶则有可制之道也。乐者得其所欲然后生者也。所欲既得。则人情不得不乐矣。乐极之害。不下于敖欲志三者。而其恶之易知。不似三者之显著。故人或难知。何则。如敖欲者。虽不至于长从。其恶易具。而乐则至于极然后始为恶也。是以方其不至于极之时。则不知其为恶。不知其为恶。则其制之不亦难乎。且乐之至极。浸浸然令人不自知也。假以十旬之畋长夜之饮言之。一日不止则至于十旬也。只卜其昼而至于长夜也。究其所以。则皆由于方其不至于极之时。不知其为恶而然也。故曰惟乐最为难制。尤当着力也。郑注曰。四者慢游之道。桀纣所以自祸。庐陵胡氏铨曰。四者圣贤所同戒。郑意专指人君非也。胡氏之说甚可。而但人君则长敖从欲满志极乐。有最易于他人者也。

临难毋苟免。

就吉避害。人之常情。贤愚所同然。特君子一主于义而不苟于免也。义可以免则免。义可以不免则不免。然则其免不免。惟在于义不义而已也。梁萧允寓京口。值侯景之乱。人皆避贼。允独不行。或问之。允曰。死生有命。岂可避而免乎。夫免不免在命。避不避在义。允无江障城守之责。避之固义耳。何可委命而不避也。仲尼微服而过宋。岂不知命而苟免者哉。如允者。可谓但知有命而不知有义者也。且难者。人之所欲免者也。是以圣人但禁止其苟免。苟免云者。则在义不当免而免之之谓也。非在义当免而徒为不免之谓也。

取妻不取同姓。

郑注。为其近禽兽也。顾亭林日知录云姓之为言生也。左传昭四年。问其姓。对曰余子长矣。诗曰振振公姓。天地之化。专则不生。两则生。故叔詹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晋语曰。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是知礼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独也。此说甚善。

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

郑注。寡妇之子弗友。避嫌也。陈澔集说曰。避好色之嫌。恐二说皆不安。夫友其子而淫其母。此岂君子所可议到者乎。圣人必不以此预为嫌人也。大抵寡妇之于子。或溺于慈爱。至有失教训之道者。如孟子,王陵之母。世岂多有哉。是以虽寡妇之子。有见焉则可与为友。此圣人择交之义也。若如陈说。则寡妇之子。虽有见焉。似不与友也。

刑不上大夫。

解者甚多。未知孰是。而盖周官八议。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者。则人君别其贵贱。以礼待臣之恩也。若以事理言之。则人愈贤而望愈大。位愈贵而责愈重。诗云哲人之愚。亦维斯戾是也。是以窃以为士与庶人同罪。则士之罚。宜重于庶人。大夫与士同罪。则大夫之罚。宜重于士也。李氏格非曰。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造乎阙而自请罪。君不使有司执缚牵掣加之耳。此说甚好。大抵刑不上大夫者。则可杀不可辱之义也。

恤勿。

郑注。恤勿。搔摩也。方氏悫以恤勿驱为句。其义亦通。窃以为彗恤勿驱为句亦可。孔疏以彗为竹帚。终未安焉。彗恐为彗之之义。非真彗也。

君子行礼。不求变俗。

陈澔集说。大夫士有徙居他国者。行礼之事。不可变其本国之俗。本旨似不如是矣。礼从宜使从俗。是以君子居其国。则凡行礼之事。当如今所居之俗。则入乡循俗之义也。故下有皆如其国之故之句。其国者则今所居国之谓也。然不可变俗。亦不可泥俗。故谨修其法。审慎行之。若以己本他国之人。居其国。不从其俗。则乌在其不变俗之义哉。

为人臣之礼。不显谏。

事君不显谏。人臣之礼。固当如是。而不如是则不能使人主纳谏也。夫以史策言之。三代以下二十一代。惟汉高祖从谏如转圜。北周文帝从谏如顺流。唐太宗屈己从谏。而此外无闻焉。人主从谏。若是之难。是以古人或有犯颜逆鳞之谏。虽出于不得已矣。亦非礼也。且谠谏争谏。多不采纳。而谲谏微谏。十听八九。岂非所谓言之无罪而听之足戒者耶。是以显谏。不徒违礼。亦非纳谏之道也。明人有以理胜君之说。其言已为无礼。而且虽曰胜之。无纠谬格非之功。何益也。大抵纳谏之道。在人不在言。如不以人微而废言。则实不易得者也。人臣若砥身砺行。进退本末。有足可闻。则其有所献替。必无不从之理也。若考其平生所为。无可以言道者。则虽或有一言之正一见之得。亦何足以动心而回听也。故能见重于人君者。争谏则许之以正直。讽谏则称之以忠厚。虽不从必敬之。不能见重于人君者。争谏则待之以狂妄。讽谏则畜之以俳优。若不从必有诛。是以惟大人者。为能格君心之非也。

左右就养无方。

饶氏鲁曰。养不止饮食之养。言或左或右。无一定之方。当从此说。近世毛奇龄论语稽求篇。犬马皆能有养。引此。

死而不吊者三。畏厌溺。

此章甚多论。郑注孔疏之外。如慈湖杨氏,临川王氏之说。不可胜记。方氏悫曰。三者之死。皆非正命。皆不吊。非谓三者之死。尽非正命也。非正命者不吊。正命者可不吊乎。又吊与哭异。经言吊。不言哭。非九旋五服之亲也。经文本无可疑。先儒于此空致纷纭。此说似可。盖吊者哀其死。不吊者不哀其死之义也。如人有罪恶而死则当不吊。此则以其罪恶。虽死不足哀之之义也。今此三者。以言乎罪。则似不至于死。而不哀之境。以言乎非正命。则不徒此三者而已。此先儒所以不无疑也。

丧具。君子耻具。一日二日而可为也者。君子不为也。

耻具。郑注云辟不怀也。孔疏辟不怀。左传宣八年。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也。怀思也。葬用近日。则是不思念其亲。今送死。百物皆具。是速弃其亲。今未即办具。是辟不思亲之事也。陈澔集说云君子耻于早为之而毕具者。嫌不以久生期其亲也。恐二说皆未安。夫人之所嫌者。则情迹疑似。思虑或及处也。如非商臣,炀广之恶。世岂有期亲以不久生者乎。此岂人之所可嫌。而人亦以此嫌人者乎。决非仁人君子所可道者也。详究经文。有不然者。窃以为此一节。当解以丧具。如孔疏棺即预造。则一日二日不可办者。临丧始具之。君子耻之。然如一日二日之间可办之物。如孔疏衣亦渐制。但不一时顿具者。则君子弗为之也。耻临丧始具者。则君子为亲。不能遵岁制月制之礼。耻其仓卒窘迫也。不为一日二日可办之物者。则左传预凶事非礼之义也。

公叔木有同母异父之昆弟。

盖丧服之制。出于族属与恩义也。礼经。继父同居则有服。若未尝同居则无服。无服则继父亦如路人也。虽路人。为其母之夫也。故称父。有同居之恩也。故有服。然则圣人之礼。虽无族。有恩则有服。虽无恩。有族则有服也。夫同母异父之昆弟。为其母之子则族也。有族则已可以有服。而且若同居则既族且恩。尤可以有服也。礼经无文。先圣制礼必有以也。不可臆断。然在义。父重于母。在礼。服有等杀。公叔之大功。仪狄之齐衰。俱为太过。从横渠小功之说。似当耳。

择不食之地。

葬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不得见也。择不食之地者。非徒为不害于人而已。葬之礼。当如是也。古人之为葬也。亦择地焉。择之之意。为死者也。所择之地。则不为水啮士崩。如程子五患等处也。孝子之心。虽千百年之后。使其亲之体魄。不忍暴露也。自入五狐首之书出。人皆惑于祸福之说。亦择地而葬焉。择之之意。不在于死者。所择之地。亦非其地。一从堪舆之术。苟利于己。不恤其他。且或疑信未定。有朝葬夕迁者。非但违礼。亦惑之甚者也。唐吕才葬篇。以六说诘其不验。且云世人之为葬。巫所欺忘。擗踊荼毒。以期徼幸。由是相茔陇希官爵。择时日规财利。切中时病也。鼂氏读书录云世传葬书之学。皆云无出于郭璞之右者。今盛行。皆璞书也。按璞传载葬母事。世传盖不诬矣。璞末几为王敦所杀。若谓祸福皆系于葬。则璞不应择凶地以取祸。若谓祸福有定数。或他有以致之。则葬地不必择矣。呜呼。璞自用其术。尚如此。况后遵其遗书者乎。

宾客至。无所馆。夫子曰。生于我乎馆。死于我乎殡。

近世江永曰。宾客方至。而遽言及死。似非人情。疑此即论语于我殡之言。朋友死。无所归者发。记者传闻。遂异辞耳。此说善矣。严陵方氏悫亦曰。宾客。论语言朋友。互相备也。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则圣人之重交友。如是也。生于我乎馆。死于我乎殡。则圣人之重友道。又如是也。后世之人。交友皆以势利。友道亦以不重。至有朝投辖而暮按剑者。是以廉颇听赴市之喩。翟公有署门之叹。交道至此。亦云无馀矣。元周仁荣筑一室。才落成。友人杨公道舆疾至门曰。愿假君新宅以死。周让正寝居之。妻子咸不然。周不顾。未几杨死。有箱财莫主之者。杨之弟诣周求分。周曰。若兄寄死于我。意固在是。丧费皆自己出。终不利其一毫。对众封籍。呼其子。悉付与之。如周者。可谓知友道者也欤。

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遣车一乘。及墓而反。

注疏。以遣车一乘。及墓而反为二事。吴氏八字为一句。其说亦可。盖过恭过俭。皆失礼。然晏子之失礼。可谓观过知仁也。

舞斯愠。

或曰。舞斯蹈。对下文辟斯踊。或曰。忧斯愠。对上文喜斯陶。未知孰是。而大抵忧舞蹈愠之间。必有误字。孔疏之中间舞斯愠一句。是哀乐相生则似穿凿。

陈太宰嚭。使于师。

石梁王氏云是时。吴亦有太宰嚭。洪容斋迈云嚭乃吴夫差之宰。陈遣使者。正用行人。则仪乃陈臣也。记礼者更错其名。洪说似是矣。

石祁子兆。

有意于兆而不兆。无意于兆而得兆。非龟之兆。惟人自兆。传曰。年匀以德。德匀以卜。石祁子不沐浴佩玉。德于五人者远矣。亦不必更待其兆也。

柳庄曰。如皆守社稷。则孰执羁靮而从。如皆从则孰守社稷。

行者未必尽执羁靮。居者未必尽守社稷。其行其居。惟在其人与义也。但人君反其国。厚从者而薄守者则私也。

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章。

郑注恃宠虐民非也。方氏云子皋所为。顺非而泽也。朱文端公云子皋岂虐民哉。意当日所犯无多。必从而偿之。是喣喣之仁也。且邑长犯禾。民受偿。是教民不顺也。后难继。即孟子日亦不足之意。郑注方说何其谬。此说甚善。然窃以为高柴。仲尼之贤弟子也。以成人为衰之事观之。其为邑宰。必有道矣。人之为邑宰。能如高柴。然后可以犯禾不庚。示民以顺也。不然必不免郑注方说也。

仕而未有禄章。

陈澔集说。前郑注而后方氏。此当从方说。按经文仕而未禄者。其义禄重于仕。在人君则重禄可也。在人臣则重仕可也。故宜从方氏。

鲁人有周丰也者。

周丰之对哀公诚善矣。至于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会而民始疑。则有破斗折衡。民乃不争之意。或者贤而近于黄老者耶。

幷植于晋国。

郑注。幷犹专也。谓刚而专已。植或为特。吴氏曰。幷植。国语作廉直。幷盖廉字缺损。植盖直字增多。此说似可。

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

民之趋向。皆由于在上者之导率。从如风草。速于置邮。故孔氏志淫好辟疏。有欲知君上善恶之语。

大夫无故不杀羊。

此节用之义也。牛羊豕。以位次言。非谓诸侯无故可杀羊。大夫无故可杀犬豕也。盖天地之物有限。故圣人之制。量入而为出。不至暴殄。不如是。不可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也。蔡京一宴。每杀鹌子千馀。孙承佑一宴。杀物命千数。每谓人今日富有小四海。谓南蝤蛑北红羊。东虾鱼西粟皆备也。鱼宏尝谓人曰。我为郡有四尽。水中鱼鳖尽。山中獐鹿尽。田中米谷尽。村里人庶尽。晋武帝幸王武子家。供膳食。蒸豚有异于常。问。乃以人乳饮之。此可谓如是防民。民犹至此者也。

修其教。不易其俗。

入乡徇俗。礼从宜。使从俗。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圣人之重俗如是。俗者人相转习也。凡事人习闻习见则安之。夫教者安民者也。是以先王因俗立教。如有不善之俗。必顺其势而导之。使民日迁善而不知也。故虽有良法美教。若骇异于习俗则民不安焉。民不安则非徒不可行。亦不足为教也。

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不但中国戎夷五方之民也。虽一都一邑之民亦然。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习相远之致也。

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

长乐陈氏祥道曰。春教以乐。秋教以礼。则文王世子。春诵秋学礼也。夏教以诗。冬教以书。则文王世子。冬弦夏读书也。阳动而主声。阴静而主事。春夏阳也。诗乐则声也。秋冬阴也。书礼则事也。周官大胥。春合舞秋合声。与此不同者。春貌之时。而舞则貌也。秋言之时。而声则言也。先王于阴阳之理。或取以动静。或取以五事。各有所当也。此说甚善。陈澔集说。以旧注阴阳之说为拘泥。似过矣。盖圣人造士之法。有时有物。必不空然立说也。声舞阴阳之别。孔疏详之。

大夫废其事。终身不仕。死以士礼葬。

延平周氏谞曰。终身不仕义也。葬以士礼恩也。严陵方氏悫曰。死以士礼葬之。则不特贬之于其生。而又贬之于其死也。古人云人非尧舜。岂可事事尽善也。今以一事之废。终身弃之。而死又贬礼。恐不无为二卵而弃干城之虑也。大夫之废事者。自为引义如是则可也。

凡制五刑。必即天论。邮罚丽于事。

刑者。公也平也。从轻从重皆私。罪罚相当而已矣。必即天论者。天意无私。体此用法之义也。邮罚丽事者。轻重诸罚。惟从其罪之义也。上文有附从轻赦从重之句。圣人恐断狱者。因此或过于附生。故以此节继之。于下文凡作刑罚轻无赦之下。则或恐人因此用法太重。故继以一成而不可变。君子尽心焉戒之。于此可见先王钦恤哀敬之意也。

昏参中。朝尾中。

中星。古今不合。如春分月令。昏弧晓建。唐井斗。宋井箕。明井尾。以至二分二至。皆如是相违矣。勿轩熊氏朋来曰。中气有浅深。中星有推移。执月令每月所指三星。而谓是月专在是星。宜其不合也。按太阳以逐月中气后移一辰。自有定法。如昏晓中星。只当以月建对冲昏晓互求之。孟春昏中之星。即孟秋晓中之星。孟夏晓中之星。即孟冬昏中之星。不可拘一月一星。传曰火中寒退。乃六月初昏。心星中而暑退。十二月平朝。心星中而寒退也。近世戴震遗书云日夜分曁永短。终古不变者也。列星之相距不移徙者也。终古不变者。因乎地而生里差。相距不移徙者。因日躔而生岁差。星以纪候者。先后一月。虞夏日躔所在。与周差一次。与今差二次。星之见伏昏晓中。实因之而异。此说详。阮芸台元曰。中星以时刻为主。故所纪中星。有偏东偏西之度。近世胡亶中星谱。以列宿为主。故所纪为星座正中之时刻。各明一义。足以互相发也。

孟春行夏令章。

书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人君配天地而叶阴阳。其政令施为。动关休咎之征。此必然之理也。至如某政乱则某灾出。某事失则某眚至。则不可必也。是以仲尼作春秋。书灾异。不言其所以然也。马氏睎孟曰。洪范咎征曰。狂常雨若。僭常旸若。豫常燠若。急常寒若。蒙常风若。盖君之五事。象天之五行。一极无。皆凶也。狂失之荡。故若常雨。僭失之亢。故若常旸。豫失之缓。故若常燠。急失之躁。故若常寒。蒙失之蔽。故若常风。咎作于上。而其验见于下者如此。故云征焉。儒者读此误而曰。人事失则天必以其类应。故指物辨类曰。方春而行夏秋冬令。则必以此为害。三时亦然。呜呼。其果可必乎。以未可必而必之。此人君所以闻而不信也。后人借此而为五行灾异之说曰。眚祥祸出五事。亦欲以警戒人君而卒之不可必也。于是人君始怠厌说者之怪迂矣。亦何补于警戒之实乎。夫洪范以五事为敬用。以庶征为念用。则所以警戒之亦至矣。盖所谓君子之言。信而有验者哉。此说甚善。自宓生刱纪大传之后。儒者皆宗阴阳之说。董仲舒治公羊。刘向治穀梁。刘歆治左传。京房著易传。于是五行庶征之论。不胜其烦。谈天地如目击。说阴阳如指掌。青白赤黑之眚。历历皆应其征。蠢动飞走之孽。一一可辨其类。其理不可期必。其说渐觉支离。闻之者足可荒诞而不信。此岂圣人不言天道之义哉。春秋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霣如雨。公羊曰。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之谓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穀梁曰。夜中星霣如雨。其霣也如雨。左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霣如雨。与雨偕也。左氏之说最善也。董仲舒治公羊曰。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霣坠。民失其所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也。向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国其良绝矣。诚如是说。天之使恒星不见。已有意。其夜中又有意。星霣又有意。霣而不及地又有意。不及地而复又有意。虽曰天乖象以见吉凶。岂可作其形容。象其举措。若是之仔细谆谆乎。经曰。天何言哉。如此读经。必非仲尼之本旨也。宜乎人君之厌其支离也。

祝声三。

郑注祝声三。噫歆警神也。孔疏陈澔集说。以歆为歆飨。江永曰。噫者发声。歆者转声。取声不取义。此不说饮食。何享之有。此说善。

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

江永曰。其云不得嗣为兄弟者。谓因葬故。稽迟婚事。若非丧则已嗣为兄弟矣。此辞正不欲其嫁也。非谓今后遂不得嗣为兄弟。遽令其改嫁也。女氏许诺者。许其不改嫁也。其辞若云敬闻命矣。某之子。敢不守礼以须。故曰许诺而不敢嫁。如婿家讽其改嫁。而女氏不敢嫁。则当云不许。何云许诺乎。既已许诺则竟嫁之矣。何又不敢嫁乎。注云不敢以累年之丧。使人失嘉会之时。是误读不得嗣为兄弟之辞而害意者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成婿践其前之诺也。婿家于是取之。礼之常也。万一婿家有他故不欲取。女氏不能强然后嫁之。此又礼之权宜。夫子亦举其或有之事言之。正谓女家不得轻嫁也。非谓父母死者槩不取槩不嫁也。此说善矣。

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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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古文今文。

孝经者。孔子为曾子言孝道。门人录之为书者也。有今文古文之异。盖遭秦火之后。出于汉初颜芝之子贞者为今文。凡一十八章。而郑玄为之注。武帝时鲁恭王得于孔子屋壁者为古文。凡二十二章。而孔安国为之注。后世诸儒。各骋己见。尊古文者则曰。孔传既出于孔壁。语其详正。无俟商榷。揆于郑注。云泥致隔。行孔废郑。于义为允。况郑玄未尝有注而依仿托之者乎。尊今文者则曰。刘向以颜芝本。参检古文。省除繁惑。定为今文。无有不善。为之传者纵曰非玄。而义旨实敷畅。若夫古文。并安国之注。其亡已久。世儒欲崇古学。妄撰孔传。又伪为闺门一章。文气凡鄙。不合经传。将何所取哉。开元七年。唐明皇诏议二家孰从。刘知几谓郑注非郑玄所著。其验有十二条。司马贞力斥孔注多鄙俚不经。其馀诸家注解。皆荣华其言。妄生穿凿。明皇自注孝经。遂用今文。古文既绝。宋司马温公在秘阁。专主古文孝经。作为指解。至以世俗信伪疑真为言。且谓孝经与尚书。俱出壁中。今人皆知尚书为真而疑孝经之伪。是何异知脍之可㗖而疑炙之不可食也。朱子因衡山胡侍郞,玉山汪端明之言。就古文孝经。作孝经刊误。元吴草庐又以今文为正而为之训解。其馀解释注训之家。不可胜计。而入者主之。出者奴之。二说相错。靡所止定。可谓一卷之书。不胜异说焉。宋黄震日抄云孝经一耳。古文今文。特所传微有不同。如首章。今文云仲尼居。曾子侍。古文则云仲尼闲居。曾子侍坐。今文云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古文则云子曰参。先王有至德要道。今文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古文则云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文之或增或减。不过如此。于大义固无不同。至于分章之多寡。则今文三才章。其政不严而治。与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通为一章。古文则分为二章。今文圣治章第九其所因者本也。与父子之道天性。通为一章。古文则分为二章。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古文分为一章。章句之分合。率不过如此。于大义亦无不同。古文又云闺门之内。具礼矣乎。严父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此二十二字。今文全无之。而古文自为一章。与前之分章者三。共增为二十二。所异者又不过如此。非今文与古文各为一书也。以余观之。古文今文之相违。诚如黄氏之说。特其辞语句读。微有不同。稽其大义。初无绝相矛盾者。诸儒于此致其纷纷者。盖亦末也。孝经者。唐尧虞舜所传授之大道。仲尼曾子相问答之微言。天经地义之极。至德要道之源。百行根柢。六艺关键。比重则五岳山轻。方深则四海流浅。往古来今。莫大之教。自庶达帝。不易之典。学者于此但当默识心融。身体力行可也。奚必论章次之先后。计篇数之多寡哉。刘明孔本末。有坟柏春枯之誉。陆讥郑注。不闻潜鱼冬跃之称。此岂非求于句读之习。忽于义理之实。眼过口过。书自我自之致哉。鲁论深旨。不在于问王问玉之辨。周易奥理。何关于豕牙豕互之别。是以读圣贤之书者。当以咀嚼英华。簸扬糠秕。无至于画蛇添足可也。故余谓读孝经者。不可胶固于古文今文之别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