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楚雄州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楚雄州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2014年7月25日 发布机关:大姚县人民政府 |
石羊镇、新街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我县的龙山石刻、龙山祖师墓于2013年4月19日公布为楚雄州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羊古盐井庆丰井于2012年3月被公布为云南省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我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实现保护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楚雄州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范围予以公布。
附件:1.楚雄州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山祖师墓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方案
2.楚雄州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山石刻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方案
3.云南省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羊古盐井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方案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5日
附件1
建设控制地带方案
祖师墓位于新街乡龙山石林寺北方,座东向西,建于清朝乾隆年间,是龙山石林寺开山祖师洪众法师的墓葬,墓高4.2米、长6.5米、宽6米、长方形石棺墓,墓门为三门四柱重檐牌坊式,砂石质,下有地宫,整座墓石雕工艺精美,石刻由佛经故事构成,风格独特。祖师墓有石刻文字对联“灵塔表宗风,丰碑传妙行”,有石刻文字“领龙开肇”,“祖脉重兴”。2005年公布为大姚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公布为楚雄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距墓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南西北外延30米。
附件2
建设控制地带方案
石刻位于龙山石林寺右侧悬崖石壁上,刻于清光绪年,于长4.5米,宽1.5米的石面横刻“香林玉柱”四字,为阴刻。字体笔法苍劲有力。另一石刻长4米、宽4米。横刻3个大字,名“娑罗崖”,为阳刻,竖刻小字为阴刻,共9行39字,崖此娑罗:“益其来人矣、光绪乙未夏,游于此摩崖览胜尉为奇观乃属僧扫壁为此笔摩存古意,还有用线条刻划成达摩面壁思过像,石刻高2米,宽1米。为线条阴刻技法,线条细腻、流畅、简洁。石刻人像上部平石处有石刻文字“石岩天生就”。落款为寺僧海曙率徒湛育、湛品,匠人武生黎廷萱。光绪乙未夏,马驷良书。2013年公布为楚雄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距墓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南西北外延20米。
附件3
建设控制地带方案
庆丰井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据《云南通志》载:汉武帝元丰元年(公元前110年)越嶲郡蜻蛉县设盐官,管理盐政。盐的制取惟民自便。《续白盐井志》载:“唐先民首界井汲卤制盐”,《华阳国志》载:唐天宝年间,白盐井就有五井区(观音井、小石井、旧井、界井、灰尾井)。元代白盐井煎盐较为发达,盐四方辐射传输规模甚大,取卤制盐二百余户。元至元三年五月,置白盐井榷税官,帙正七品,监收税赋。明代取卤煎盐极盛,到清康熙年间有盐井72口,清宣统年间产盐969万斤,白井盐行销23个府、厅、县。庆丰井是五井区界井区其中之一。开凿于汉沿用至今保存完好,形制,规模保持原貌,由井道,淡水井、卤水井组成,全长16.8米,宽3.5米,高4.2米,用青灰色素面砖筑成,井座北向南,井道东西两壁用砖支砌,后逐渐起券。顶为拱形、方口竖井、深33米。自汉开采沿用至新中国成立到1989年发展为真空制盐,年产3000吨。制盐乃采用传统手法,利用晒盐篷、储卤池形成一套汲卤、制盐的完整工艺和制盐生产线及盐业发展产业。盐井开发早,历史价值很高,采用传统手工提升卤水浓度到真空制盐,汲卤制盐工艺流程,有很强的科学性,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白井盐的开采和制盐业的发展促进了各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盐的传输是边疆地区各民族文化、经济交流的重要载体,取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核心作用。
保护范围:东、南、西以盐文化博物馆墙体为界,北至象山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南西北外延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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