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七十六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七十六(入第四十六经下半)
清凉山沙门 澄观 述
晋水沙门 (净源) 录疏注经
△八有八门。答自在问。即分为八。初一总明自在。兼摄加持。文二。初总。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自在法。
△二别。全同八地之中十种自在。但此深广。文不次耳。初法自在。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至)是为诸佛第一自在法。
论经云。无中边法门示现故。
△二心自在。
一切诸佛教化众生(至)是为诸佛第二自在法。
无量阿僧祗劫三昧入智故。由在三昧观机故。化不失时。
△三胜解自在。
一切诸佛能令尽虚空界(至)是为诸佛第三自在法。
大小净秽随解转变故。
△四财自在。
一切诸佛以神通力(至)是为诸佛第四自在法。
一切世界无量庄严。严饰住持故。
△五命自在。
一切诸佛见一众生(至)是为诸佛第五自在法。
不可说劫命住持故。
△六如意自在。
一切诸佛悉能遍往(至)是为诸佛第六自在法。
一切国土中。如意变化故。
△七智自在。
一切诸佛为欲调伏(至)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如来力无畏不共法。相好庄严。三菩提示现故。
而于一切佛法非已现觉(至)亦不住于有学之地。
生界无边。机熟相应。故念念应成。而真成在昔。故佛于三世。非是新觉。亦非不觉。住在学地。又显虽念念觉。离觉相故。非三世觉。亦离不觉故。不住学地。
而悉知见通达无碍无量智慧无量自在。
即十力等。
教化调伏一切众生是为诸佛第七自在法。
△八业自在。
一切诸佛能以眼处作耳处佛事(至)第八自在法。
六根互用。广大佛事。是佛业故。然非改转。一根不变。本来具故。
△九生自在。
一切诸佛其身毛孔(至)是为诸佛第九自在法。
一切世界生示现故。
△十愿自在。
一切诸佛。
随心所欲佛国土时。示成三善提故。文有四节。
于一念顷现一切世界(至)示现诸佛自在神力。
一一念现多佛。于一类界成佛。
如于众妙莲华广大庄严(至)种种劫数清净世界。
二类显余界。
如于一念如是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一切念中。
三类显余念。
一念一切现。
四总结深广。一切现者。一念便现法界诸形诸神力故。
一念无量住。
常无现故。
而未曾用少方便力是为诸佛第十自在法。
而不动如来。少许方便。故云自在。上来十段。唯三与八。取意而释。余八并论经之文。
△二圆满自在。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无量不思议圆满佛法。
谓前十自在。八地容有。故显如来十种圆满。又无一法不自在故。方云圆满。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至)皆悉成就一切佛法。
一切佛法。即证成菩提十力等。
一切诸佛皆悉成就一切善根。
善根通福智。
一切诸佛皆悉成就一切功德。
功德唯福。
一切诸佛皆能教化(至)见者获益功不唐捐。
可知。
一切诸佛皆具诸佛平等正法。
即具有法轮教法。
一切诸佛作佛事已莫不示现入于涅盘是为十。
△三善巧方便三。初总。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善巧方便。
即于法自在。皆权实等无碍故。
△二别十。初言说自在。
何等为十一切诸佛(至)是为第一善巧方便。
知实离言。绝动摇之戏论。而起权开示善根。故为自在。
△二知见自在。
一切诸佛知一切法(至)是为第二善巧方便。
证实无能所见。而不碍于法真实知见。无缚无解而至大自在。
△三示现自在。
一切诸佛永离诸相(至)是为第三善巧方便。
无相知相。无性入性。亦能示现依正调生。
△四三世自在。
一切诸佛住于法界(至)是为第四善巧方便。
证冥三际之理。而演三际益生。
△五性相自在。
一切诸佛身语意业(至)是为第五善巧方便。
三业湛然。而包含示现。
△六调生自在。
一切诸佛知一切法(至)是为第六善巧方便。
知非一异。而见一切法。
△七时分自在。
一切诸佛于一时中(至)是为第七善巧方便。
知时融入。故不住不舍。而不坏年劫。演法无休。
△八辩才自在。
一切诸佛恒住法界成就诸佛无量无畏。
恒住法界。则寂无所住。而成就无量无畏十辩演法。
及不可数辩。
数多故。
不可量辩。
非心测故。
无尽辩。
随说一事。穷劫不尽。
无断辩。
任放辩才。无有间故。
无边辩。
触类成辩故。
不共辩。
下位中之所无故。
无穷辩。
无能难屈故。
真实辩。
皆契事理故。
方便开示一切句辩。
无一句义。不能显故。
一切法辩。
无有一法。不能演故。
随其根性及以欲解(至)初中后善皆悉究竟。
明说之德。具七善故。或开为十。瑜伽八十五云。一初善听闻时。生欢喜故。二中善修行时。无有难苦。远离二边。依中道行故。三后善。谓究竟离垢等故。今文云皆悉究竟。诸经论中更有多说。恐厌繁文。余七经文略无。
是为第八善巧方便。
△九胜义自在。
一切诸佛住净法界(至)远离一切虚妄想着。
离说而说。故无想着。
如是究竟到于彼岸是为第九善巧方便。
△十了寂用。于中先知本寂二。初正显。
一切诸佛知一切法(至)无所得故非界。
△二释成。
然亦不坏一切诸法(至)非因缘非无因缘。
谓色等性无。非遣之使无。故不坏诸法。即空无业等。
△二不废起用。
而能了知正定邪定(至)是为第十善巧方便。
△三结。
佛子是为诸佛成就十种善巧方便。
自下入第四十七卷经。
△四广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会神通问。文三。初总。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广大佛事。
谓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细相容故。以此摄物。故名佛事。上标名。下显胜。
无量无边不可思议(至)唯除如来威神之力。
△二别二。初征。
何等为十。
△二释十。初明上生佛事四。初别明能摄。
所谓一切诸佛于尽虚空(至)无量智慧所行境界。
△二所摄广多。
摄取一切人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阿修罗等。
△三能摄殊胜。
大慈无碍大究竟平等饶益一切众生。
△四所摄成益。
或令生天或令生人(至)是为第一广大佛事。
△二降神处胎佛事二。初智德内圆。
佛子一切诸佛从兜率天(至)成就广大妙庄严藏。
△二神通外用二。初一处一时作佛事。
受最后身住大宝庄严楼阁(至)诸三昧起而作佛事。
△二总摄时处作佛事。
佛子如来尔时在母胎中(至)如是皆以种种方便。
此中多处。准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举五。皆后后广前前。
于一切方。
即娑婆与能绕十三刹尘数刹。十方无间住故。
一切网。
彼上诸刹。复有眷属刹等围绕。交络成网故。
一切旋。
绕中间海。十右旋海故。
一切种。
尽华藏刹海。诸刹种故。
一切世界中。
尽法界故。
而作佛事是为第二广大佛事。
△三现生处宫佛事二。初无生现生。是诞生相。
佛子一切诸佛一切善业(至)为众生故示诞王宫。
△二无染处染。是处王宫相。于中四。初三学自圆。
一切诸佛于诸色欲宫殿妓乐皆已舍离无所贪染。
无染是定。
常观诸有空无体性一切乐具悉不真实。
此一是慧。
持佛净戒究竟圆满。
此一是戒。
△二明四心愍物。
观诸内宫妻妾侍从(至)心得自在而起大舍。
△三具德摄益。
具佛功德现生法界(至)令其间悟心得清净。
△四摄益深广。
虽处内宫众所咸睹(至)是为第三广大佛事。
△四出家佛事二。初明出家之意。
佛子一切诸佛亦处种种(至)修清净行利益众生。
△二出家相。
当出家时舍俗威仪(至)长为世间智慧高幢。
三业二利故。
是为第四广大佛事。
△五成道佛事三。初真觉旧圆。
佛子一切诸佛具一切智于无量法悉已知见。
△二应身今满。
菩提树下成最正觉(至)修诸功德悉已圆满。
△三演法益生。
其菩提座具足庄严(至)是为第五广大佛事。
此顿演华严。
△六转法轮佛事。义通权实。文二。初列。
佛子一切诸佛转不退法轮令诸菩萨不退转故。
唯菩萨乘。通四不退。
转无量法轮令一切世间咸了知故。
通五乘。世咸了故。
转开悟一切法轮能大无畏师子吼故。
开权显实。令悟知见。决定有故。
转一切法智藏法轮开法藏门除暗障故。
通三藏。三藏除痴及三障故。
转无碍法轮等虚空故。
唯顿法。事理双绝故。
转无着法轮观一切法非有无故。
中道法。不着二边故。
转照世法轮令一切众生净法眼故。
世谛法。净所知故。
转开示一切智法轮悉遍一切三世法故。
唯佛法。智遍知故。
转一切佛同一法轮一切佛法不相违故。
唯圆法。无异味故。
△二结。
一切诸佛以如是等(至)心行差别而作佛事。
即无量乘。为第十轮。随机演故。
不可思议。
十皆圆融。为不思议。
是为第六广大佛事。
△七威仪佛事四。初别举入城益物。
佛子一切诸佛入于一切(至)众生闻者无不欣乐。
△二通显威仪益物。
一切诸佛色身清净(至)皆为众生而作佛事。
△三言谈示现益物。
一切诸佛昔于一切(至)问讯起居而作佛事。
其昔字。晋本所无。即是现益。若言昔者。乃是举因显果。必是普字。
△四总结深广。
一切诸佛以如是等(至)是为第七广大佛事。
△八起行佛事四。初身心安住行。
佛子一切诸佛或住阿兰若处而作佛事。
兰若唯语山林。
或住寂静处而作佛事。
寂静通城邑。
或住空闲处而作佛事。
空闲在无物处。
或住佛处而作佛事(至)无有休息而作佛事。
△二起应上求行。
或以天身求一切智(至)求一切智而作佛事。
△三说默下化行。
或时说法或时寂默(至)即非境界而作佛事。
△四时分进修行。
或住一日或住一夜(至)是为第八广大佛事。
△九起用佛事二。初起用所依。
佛子一切诸佛是生清净善根之藏。
以是能生功德藏故。
令诸众生于佛法中(至)具智慧明不由他悟。
△二正明起用。
或现涅盘而作佛事(至)是为第九广大佛事。
△十涅盘佛事。别显用中之一。于中有三。初明涅盘悲恋益。
佛子一切诸佛入涅盘时(至)悲号恋慕而作佛事。
△二舍利流布益。
复为化度一切天人(至)永与世间作所归依。
△三总结益物。
佛子诸佛世尊虽般涅盘(至)是为第十广大佛事。
若将此十。配答十问。一答本愿。二即种性及国土。三是无碍。四十皆解脱。五出现。六音声。七佛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结。
佛子此诸佛事无量广大(至)唯除如来威神所加。
△五无二自在法。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无二行自在法。
明无畏自在。兼答普光无畏之问故于事明审决定。无疑故无二。不畏他难。名为自在。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至)诸佛智慧决定无二。
上四可知。
一切诸佛悉知三世(至)即一佛语决定无二。
此三通二义。一以理融相。二事事即入。
一切诸佛悉知三世(至)性无差别决定无二。
此二唯理。
一切诸佛悉知三世一切诸佛(至)是为十。
有三义。一同性修故。二互回向故。三互主伴故。
△六明住一切法。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住住一切法。
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问。故如来所住。无非三昧。故遍住一切。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住觉悟(至)是为十。
△七知一切法尽无有余。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知一切法尽无有余。
明十力自在。兼答普光十力之问。故十力智慧。照境无遗。
何等为十所谓知过去一切法尽无有余(至)是为十。
△八广大力。明神力自在。亦答普光十力之问。文三。初标。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
十力是别名。大那罗延等是总称。故下列中。但依总名。是则标中十力。一一遍下别中。别中十门。一一具前标中十力。则成百门。古德将标中十力。次第配下十勇健法。谓初为广大力等。则令别中一门不摄前十。不成百门。亦令余门无广大义。初门无最上等。设欲从胜配者。应逆次配之。
广大力。
周法界故。
最上力。
无加过故。
无量力。
无分量故。
大威德力。
可敬畏故。
难获力。
唯佛得故。
不退力。
作无屈故。
坚固力。
当体坚故。
不可坏力。
缘不坏故。
一切世间不思议力。
超召言念故。
一切众生无能动力。
不可摇故。
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二征释二。初征。
何者为十。
二释分十。初身命不可坏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动力。乃至一毛不摇动故。文二。初正明不可动坏。
所谓一切诸佛身不可坏(至)而从雨之终不为损。
谓情非情境。俱不能坏。
△二举况显胜。
若有众生为佛所持(至)第一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狱问罪等。
△二毛孔容持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二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是不可思。而诸众生不觉知故。
△三毛持大山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三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当不可坏。以虽持多大山。身心无劳损故。文中速行广步。多劫行刹。为一山之量。此山已无边矣。况有多山。在于一毛。况复多毛穷劫持住。实谓难思之境矣。
△四定用自在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四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是坚固定力安住故。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