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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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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制大明律序

朕有天下,仿古为治。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刊著为令,行之已久。奈何犯者相继,由是出五刑酷法以治之。欲民畏而不犯,作大诰以昭示民间,使知所趋避,又有年矣。然法在有司,民不周知。特敕六部都察院官,将大律内条目,撮其要略,附载于律。其逓年一切榜文禁例,尽行革去。今后法司只依律与大诰议罪。合黥刺者,除党逆家属弁律该载外,其馀有犯皆不黥刺。杂犯死罪,弁徒流迁徙笞杖等刑,悉照今定赎罪条例科断。编写成书,刊布中外,使臣民所知遵守。

洪武三十年五月 日

大明律集解附例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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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四百六十条 计三十卷
1.00 名例律 卷第一 计四十七条
  • 吏律
2.00 职制 卷第二 计一十五条
3.00 公式 卷第三 计一十八条
  • 户律
4.00 户役 卷第四 计一十五条
5.00 田宅 卷第五 计一十一条
6.00 婚姻 卷第六 计一十八条
7.00 仓库 卷第七 计二十四条
8.00 课程 卷第八 计一十九条
9.00 钱债 卷第九 计三条
10.00 市廛 卷第十 计五条
  • 礼律
11.00 祭祀 卷第十一 计六条
12.00 仪制 卷第十二 计二十条
  • 兵律
13.00 官卫 卷第十三 计一十九条
14.00 军政 卷第十四 计二十条
15.00 关津 卷第十五 计七条
16.00 厩牧 卷第十六 计一十一条
17.00 邮驿 卷第十七 计一十八条
  • 刑律
18.00 贼盗 卷第十八 计二十八条
19.00 人命 卷第十九 计二十条
20.00 斗殴 卷第二十 计二十二条
21.00 骂詈 卷第二十一 计八条
22.00 诉讼 卷第二十二 计一十二条
23.00 受赃 卷第二十三 计一十一条
24.00 诈伪 卷第二十四 计一十二条
25.00 犯奸 卷第二十五 计一十条
26.00 杂犯 卷第二十六 计一十一条
27.00 捕亡 卷第二十七 计八条
28.00 断狱 卷第二十八 计二十九条
  • 工律
29.00 营造 卷第二十九 计九条
30.00 河防 卷第三十 计四条

大明律集解附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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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五刑
1.02 十恶
1.03 八议
1.04 应议者犯罪
1.05 职官有犯
1.06 军官有犯
1.07 文武官犯公罪
1.08 文武官犯私罪
1.09 应议者之父有犯
1.10 军官军人犯罪免徒流
1.11 犯罪得累减
1.12 以理去官
1.13 无官犯罪
1.14 除名当差
1.15 流囚家属
1.16 常赦所不原
1.17 徒流人在道会赦
1.18 犯罪存留养亲
1.19 工乐户及妇人犯罪
1.20 徒流人又犯罪
1.21 老小废疾收赎
1.22 犯罪时未老疾
1.23 给没赃物
1.24 犯罪自首
1.25 二罪俱发以重论
1.26 犯罪共逃
1.27 同僚犯公罪
1.28 公事失错
1.29 共犯罪分首从
1.30 犯罪事发在逃
1.31 亲属相为容隐
1.32 吏卒犯死罪
1.33 处决叛军
1.34 杀害军人
1.35 在京犯罪军人
1.36 化外人有犯
1.37 本条别有罪名
1.38 加减罪例
1.39 称乘车驾
1.40 称其亲祖父母
1.41 称与同罪
1.42 称监临主守
1.43 称日者以百刻
1.44 称道士女冠
1.45 断罪依新颁律
1.46 断罪无正条
1.47 徒流迁徙地方

吏律 共计三十三条

2.01 选用军职
2.02 大臣专擅选官
2.03 文官不许封公侯
2.04 官员袭荫
2.05 滥设官吏
2.06 贡举非其人
2.07 举同有过官吏
2.08 擅离职役
2.09 官员赴任过限
2.10 无故不朝参公座
2.11 擅勾属官
2.12 官吏给由
2.13 奸党
2.14 交结近侍官员
2.15 上言大臣德政
3.01 讲读律令
3.02 制书有违
3.03-3.04 弃毁制书印信 二条
3.05 上书奏事犯讳
3.06 事应奏不奏
3.07 出使不复命
3.08 漏泄军情大事
3.09 官文书稽程
3.10 照刷文卷
3.11 磨勘卷宗
3.12 同僚代判处文案
3.13 增减官文书
3.14 封掌印信
3.15 漏使印书
3.16 漏用钞印
3.17 擅用调兵印信
3.18 信牌

户律 共计九十五条

4.01 脱漏户口
4.02 人户以籍为定
4.03 私刱庵院及私度僧道
4.04 立嫡子违法
4.05 收留迷失子女
4.06 赋役不均
4.07 丁夫差遣不平
4.08 隐蔽差役
4.09 禁蕈王保里长
4.10 逃避差役
4.11 点差狱卒
4.12 私役部民夫匠
4.13 别籍异财
4.14 卑幼私擅用财
4.15 收养孤老
5.01 欺隐田粮
5.02 检踏灾伤田粮
5.03 功臣田土
5.04 盗卖田宅
5.05 任所置买田宅
5.06 典买田宅
5.07 盗耕种官民田
5.08 荒芜田地
5.09 弃毁器物稼穑等
5.10 擅食田园瓜果
5.11 私借官车船
6.01 男女婚姻
6.02 典雇妻女
6.03 妻妾失序
6.04 逐婿嫁女
6.05 居丧嫁娶
6.06 父母囚禁嫁娶
6.07 同姓为婚
6.08 尊卑为婿
6.09 娶亲属妻妾
6.10 娶部民妇女为妻妾
6.11 娶逃走妇女
6.12 强占良家妇女
6.13 娶乐人为妻妾
6.14 僧道娶妻
6.15 良贱为婚姻
6.16 蒙古色目人婚姻
6.17 出妻
6.18 嫁娶违律主婚媒人罪
7.01 钞法
7.02 钱法
7.03 收粮为限
7.04 多收税粮斛面
7.05 隐匿费用税粮物
7.06 揽纳税粮
7.07 虚出通关朱砂
7.08 附馀钱粮私下补数
7.09 私借钱粮
7.10 私借官物
7.11 那移出纳
7.12 库秤雇役侵欺
7.13 冒支官粮
7.14 钱粮互相觉察
7.15 仓库不觉被盗
7.16 守支钱粮及擅官封
7.17 出纳官物有违
7.18 收支留难
7.19 起解金银足色
7.20 损坏仓库财物
7.21 转解官物
7.22 拟断赃罚不当
7.23 守掌在官财物
7.24 隐瞒入官家产
8.01-8.12 盐法 一十二条
8.13 监临势要中盐
8.14 沮坏盐法
8.15 私茶
8.16 私矾
8.17 匿税
8.18 船商匿货
8.19 人户亏兑课程
9.01 违禁取利
9.02 费用受寄财产
9.03 得遗失物
10.01 私充牙行埠头
10.02 市司评物价
10.03 把持门市
10.04 私造斛斗秤尺
10.05 器用布绢不如法

礼律 共计二十六条

11.01 祭享
11.02 毁大祀丘坛
11.03 致祭祀典神袛
11.04 历代帝王陵寝
11.05 亵渎神明
11.06 禁止师巫邪术
12.01 合和御孳药
12.02 乘舆服御物
12.03 收藏禁书及私习天文
12.04 御赐衣物
12.05 失误朝贺
12.06 失仪
12.07 奏对失叙
12.08 朝见留难
12.09 上书陈言
12.10 见任官辄自立碑
12.11 禁止迎送
12.12 公差人员欺陵长官
12.13 服舍违式
12.14 僧道拜父母
12.15 失占天象
12.16 术士妄信祸福
12.17 匿父母夫丧
12.18 弃亲之任
12.19 丧葬
12.20 乡饮酒礼

兵律 共计七十五条

13.01 太庙门擅入
13.02 官殿门擅入
13.03 宿卫守卫人私自代替
13.04 从驾稽违
13.05 直行御道
13.06 内府工作人匠替役
13.07 官殿造作罢不出
13.08 辄出入官殿门
13.09 关防内使出入
13.10 向官殿射箭
13.11 宿卫人兵仗
13.12 禁经断人充宿卫
13.13-13.15 冲突仪仗 三条
13.16 行宫营门
13.17 越城
13.18 门禁锁钥
13.19 悬带关防牌面
14.01 擅调官军
14.02 申报军务
14.03 飞报军倩
14.04 边境申索军需
14.05 失误军事
14.06 从征违期
14.07 军人替役
14.08 主将不固守
14.09 纵军虏掠
14.10 不操练军士
14.11 激变良民
14.12 私卖战马
14.13 私卖军器
14.14 毁弃军器
14.15 私藏应军器
14.16 纵放军人歇役
14.17 公侯私役官军
14.18 从征守御官军逃
14.19 优恤军属
14.20 夜禁
15.01 私越渭渡关津
15.02 诈渭给路引
15.03 关津留难
15.04 递送逃军妻女出城
15.05 盘诘奸细
15.06 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
15.07 私役弓兵
16.01 牧养产不如法
16.02 孳生马匹
16.03 验畜产不以实
16.04 养疗瘦病畜产不如法
16.05 乘官畜脊破领穿
16.06 官马不调习
16.07 宰杀马牛
16.08 畜产咬踢人
16.09 隐匿孳生官畜产
16.10 私借官畜产
16.11 公使人等索借马匹
17.01-17.03 递送公文 三条
17.04 邀取实封公文
17.05 铺舍损坏
17.06 私役铺兵
17.07 驿使稽程
17.08 多乘驿马
17.09 多支廪给
17.10 文书应给驿而不给
17.11 公事应行稽程
17.12 占宿驿舍上房
17.13 乘驿马赍私物
17.14 私役民夫抬挢
17.15 病故官家属还乡
17.16 承差转雇寄人
17.17 乘官畜产车各船附私物
17.18 私借驿马

刑律 共计一百七十一条

18.01 谋反大逆
18.02 谋叛
18.03 造妖书妖言
18.04 盗大祀神御物
18.05 盗制书
18.06 盗印信
18.07 盗内府财物
18.08 盗城门钥
18.09 盗军器
18.10 盗园陵树木
18.11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
18.12 常人盗仓库钱粮
18.13 强盗
18.14 劫囚
18.15 白昼抢夺
18.16 窃盗
18.17 盗马牛畜产
18.18 盗田野谷麦
18.19 亲属相盗
18.20 恐吓取财
18.21 诈欺官私取财
18.22 略人略卖人
18.23 发冢
18.24 夜无故入人家
18.25 盗贼窝主
18.26 共谋为盗
18.27 公取窃取皆为盗
18.28 起除刺字
19.01 谋杀人
19.02 谋杀制使及管长官
19.03 谋杀祖父母父母
19.04 杀死奸夫
19.05 谋死故夫父母
19.06 杀一家三人
19.07 采生折割人
19.08 造畜蛊毒杀人
19.09 斗殴及故杀人
19.10 屏去人服食
19.11 戏杀误杀过失杀伤人
19.12 夫殴死有罪妻妾
19.13 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
19.14 弓箭伤人
19.15 车马杀伤人
19.16 庸医杀伤人
19.17 窝弓杀伤人
19.18 威逼人致死
19.19 尊长为人杀私和
19.20 同行知有谋害
20.01 斗殴
20.02 保辜限期
20.03 官内忿争
20.04 皇家袒免以上亲被殴
20.05 殴制使及本管长官
20.06 佐职统属殴长官
20.07 上司官与统属官相殴
20.08 九品以上官殴长官
20.09 拒殴追摄人
20.10 殴受业师
20.11 威力制缚人
20.12 良贱相殴
20.13 奴婢殴家长
20.14 妻妾殴夫
20.15 同姓亲属相殴
20.16 殴大功以下尊长
20.17 殴期亲尊长
20.18 殴祖父母父母
20.19 妻妾与夫亲属相殴
20.20 殴妻前夫之子
20.21 妻妾殴故夫父母
20.22 父祖被殴
21.01 骂人
21.02 骂制使及本管长官
21.03 佐职统属骂长官
21.04 奴婢骂家长
21.05 骂尊长
21.06 骂祖父母父母
21.07 妻妾骂夫期亲尊长
21.08 妻妾骂故夫父母
22.01 越诉
22.02 投匿名文书告入罪
22.03 告状不受理
22.04 听讼回避
22.05 诬告
22.06 干名犯义
22.07 子孙违犯教令
22.08 见禁囚不得告举他事
22.09 教唆词讼
22.10 军民约会词讼
22.11 官吏词讼家人诉
22.12 诬告充军及迁徒
23.01 官吏受财
23.02 坐赃致罪
23.03 事后受财
23.04 有事以财请求
23.05 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
23.06 家人求索
23.07 风宪官吏犯赃
23.08 因公擅科敛
23.09 私受公侯财物
23.10 克留盗赃
23.11 官吏听许财物
24.01 诈伪制书
24.02 诈传诏曰
24.03 对制上书诈不以实
24.04 伪造印信历日等
24.05 为造宝钞
24.06 私铸铜钱
24.07 诈假官
24.08 诈称内使等官
24.09 近侍诈称私行
24.10 诈为瑞应
24.11 诈病死伤避事
24.12 诈教诱人犯法
25.01 犯奸
25.02 纵容妻妾犯奸
25.03 亲属相奸
25.04 诬执翁奸
25.05 奴及雇工人奸家长妻
25.06 奸部民妻女
25.07 居丧及僧道犯奸
25.08 良贱相奸
25.09 官吏宿娼
25.10 买良为娼
26.01 拆毁申明亭
26.02 夫匠军士病给医药
26.03 赌博
26.04 阉割火者
26.05 嘱托公事
26.06 私和公事
26.07 失火
26.08 放火故烧人房屋
26.09 搬做杂剧
26.10 违令
26.11 不应为
27.01 应捕人追捕罪人
27.02 罪人拒捕
27.03 狱囚脱监及反狱在逃
27.04 徒流人逃
27.05 稽留囚徒
27.06 主守不觉失囚
27.07 知情藏罪人
27.08 盗贼捕限
28.01 囚应禁而不禁
28.02 故禁故勘人
28.03 淹禁
28.04 凌虐罪囚
28.05 与囚金刃解决
28.06 主守教囚反异
28.07 狱囚衣粮
28.08 功臣应禁亲人入视
28.09 死人令人自杀
28.10 老幼不拷讯
28.11 鞫狱停囚待对
28.12 依告状鞫狱
28.13 原告人事毕不放回
28.14 狱囚诬指人平人
28.15 官司出入人罪
28.16 辩明冤枉
28.17 有司决囚等第
28.18 检验尸伤不以实
28.19 决罚不如法
28.20 长官使人有犯
28.21 断罪引律令
28.22 狱囚取服辩
28.23 赦前庍罪不当
28.24 闻有恩赦而故犯
28.25 徒囚不应役
28.26 妇人犯罪
28.27 死囚覆奏待报
28.28 断罪不当
28.29 吏典代写招草

工律 共计一十三条

29.01 擅造作
29.02 虚费工力采取不堪用
29.03 造作不如法
29.04 胃破物料
29.05 带造段疋
29.06 织造违禁龙凤文段疋
29.07 造作过限
29.08 绦理仓库
29.09 有司官吏不公廨
30.01 盗决河防
30.02 失时不修堤防
30.03 侵占街道
30.04 修理桥梁道路

以上通计四百六十条

大明律集解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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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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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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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为父母女在室并已许嫁者及嫁被出而反在室者同子之妻同
子为继母慈母子之妻同继母父之后妻慈母谓母卒父命他妾养己者养母谓自幼过房与人者即为人后者之所后母也
庶子为所生母嫡母无子之妻同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为人后者之妻同
嫡孙为祖父母承重曾祖承重同
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齐衰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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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子众子为庶母嫡子众子之妻同庶母父妾之有子者父妾无子不得以母称矣
子为嫁母亲生母父亡而改嫁者
子为出母亲生母为父所出者
夫为妻父母在不杖
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齐衰不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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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为嫡孙
父母为嫡长子及嫡长子之妻及众子及女在室及子为人后者
继母为长子众子
前夫之子从继母改嫁人为改嫁继母
侄为伯叔父母父之亲兄弟及亲兄弟之妻也
为己之亲兄弟及亲兄弟之子女在室者
孙为祖父母孙女在室出嫁同
为人后者为其本生父母
女出嫁为本宗父母
女在室及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妹及侄与侄女在室者
女适人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妇为夫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妾为家长之正妻
妾为家长父母
妾为家长之长子众子与其所生子
为同居继父而两无大功以上亲者

齐衰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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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孙为曾祖父母曾孙女同

齐衰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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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为高祖父母玄孙女同
为继父先曾同居今不同居者自来不曾同居无服
为同居继父而两有大功以上亲者

大功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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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为众孙孙女在室同
祖母为众孙嫡孙
父母为众子妇及女已出嫁者
伯叔父母为侄妇及侄女已出嫁者侄妇兄弟子之妻也侄女兄弟之女也
妻为夫之祖父母
妻为夫之伯叔父母
为人后者为其兄及姑及姊妹在室者既为人后则于本生亲属服皆降一等
夫为人后其妻为夫本生父母
为己之同堂兄弟姊妹在室者即伯叔父母之子女也
为姑及姊妹之已出嫁者姑即父之姊妹姊妹即己之亲姊妹也
为己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出嫁女为本宗伯叔父母
出嫁女为本宗兄弟及兄弟之子
出嫁女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至者

小功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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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伯叔祖父母祖之亲兄弟
为堂伯叔父母父之堂兄弟
为再从兄弟及再从姊妹在室者
为同堂姊妹出嫁者
为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为从祖姑在室者即祖之亲姊妹
为堂姑之在室者即父之同堂姊妹
为兄弟之妻
祖为嫡孙之妇
为兄之孙及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为外祖父母即母之父母
为母之兄弟姊妹兄弟即舅姊妹即姨
为姊妹之子即外甥
妇为夫兄弟之孙即甥孙及夫兄弟之孙女在室者即侄孙女
妇为夫之姑及夫姊妹在室出嫁同
妇为夫兄弟及夫兄弟之妻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及堂姊妹之在室者
为人后者为其姑及姊妹出嫁者

缌麻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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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为众孙妇
曾祖父母为曾孙玄孙同
祖母为嫡孙众孙妇
为乳母
为族曾祖父母即曾祖之兄弟及曾祖兄弟之妻
为族伯叔父母即父再从兄弟及再从兄弟之妻
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即已三从兄弟姊妹所与同高祖者
为族曾祖姑在室者即曾祖之姊妹
为族祖姑在室者即祖之同堂姊妹
为族姑在室者即父之再从姊妹
为族伯叔祖父母即祖同堂兄弟及同堂兄弟妻
为兄弟之曾孙及兄弟之曾孙女在室者
为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为同堂兄弟之孙及同堂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为再从兄弟之子女在室者
为从祖姑及堂姑及巳之再从姊妹出嫁者从祖姑即祖之亲姊妹堂姑即父之堂姊妹
为同堂姊妹之女出嫁者
为姑之子即父姊妹之子
为舅之子即母兄弟之子
为两姨兄弟即母姊妹之子
为妻之父母
为婿
为外孙男女同即女之子女
为兄弟孙之妻即侄孙之妻
为同堂兄弟之子妻即堂侄之妻
为同堂兄弟之妻
妇为夫高曾祖父母
妇为夫之伯叔祖父母及夫之从祖姑在室者
妇为夫之伯叔父母及夫之堂姑在室者夫之堂姑即夫之伯叔祖父母所生也
妇为夫之同堂兄弟姊妹及夫同堂兄弟之妻
妇为夫再从兄弟之子女在室同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
妇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即堂侄妇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孙及孙女之在室者
妇为夫兄弟孙之妻即侄孙之妻
妇为夫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妇为夫兄弟之曾孙即曾侄孙女同
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从祖姑在室者
女出嫁为本宗再从伯叔父母及堂姑出嫁者
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之子女在室者同

大明律集解名例终


附真犯、杂犯死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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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犯死罪决不待时(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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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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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

  谋杀祖父母父母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已杀者

  奴婢及雇工人谋杀家长及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已杀者罪与子孙同

  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

  妻妾谋杀故夫祖父母父母巳杀者

  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

  采生折割人

  奴婢殴杀家长者o若故杀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

  雇工人故杀家长及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者

  妻妾故杀夫者

  弟妹故杀兄姊若侄故杀伯叔父母姑及外孙故杀外祖父母者

  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杀者

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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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父祖妾及伯叔母

  谋反大逆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藏者

  谋返大逆知情故纵隐藏者

  谋叛但共谋者不分首从

  逃避山贼拒敌官兵者

  盗

       大祀神衹御用祭器等物及饗薦玉帛之屬者

  盗

      制書及起馬御寶
      聖旨起船符驗者

  盗

       乘輿服御物

  强盗得财者不分首从

  以药迷人图财者罪同强盗不分首从

  强盗窝主造意分赃者。若共谋者行而不分赃及分赃而不行

  谋杀人因而得财者同强盗不分首从

  部民谋杀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谋杀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谋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已杀者

  谋杀祖父母父母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已行者

  谋杀缌麻以上尊长巳杀者

  奴婢及雇工人谋杀亲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已行者。若缌麻以上亲已杀者罪与子孙同

  妻妾谋杀故夫之祖父母父母已行者

  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为从者

  采生折割人为从者。若已行而未曾伤人者

  造畜蛊毒杀人及教令者

  造魇魅符书咒诅杀人者

  部民殴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殴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殴本部五品以上长官死者

  殴受业师死者

  奴婢殴家长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死者

  妻妾殴夫死者

  卑幼殴本宗小功大功兄姊尊属死者

  弟妹殴兄姊若侄殴伯叔父母姑及外孙殴外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妻妾殴夫之期亲以上尊长死者与夫殴同

  妻妾殴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奸小功以上亲强者

  奸从祖祖父母姑在室从祖伯叔父母从父姊妹母之姊妹及兄弟妻兄弟子妻强者

  奸父祖妾伯叔母姑姊妹子孙之妇兄弟之女及与和者

  奴及雇工人奸家长妻女者

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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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

  谋叛知情故纵隐藏者。若谋而未行为首者

  逃避山泽不服追唤者

  部民谋杀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谋杀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谋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巳伤者

  谋杀缌麻以上尊长已伤者

  奴婢及雇工人谋杀家长之缌麻以上亲已伤者罪与子孙同

  妻妾殴夫至笃疾者

  卑幼殴本宗小功大功兄姊尊属笃疾者

  弟妹殴兄姊若侄殴伯叔父母姑外孙殴外祖父母亦伤及折肢瞎一目者

  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妻妾骂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子孙告祖父母父母妻妾告夫之祖父母父母诬者

  奸从祖祖母姑在室从祖伯叔母姑从父姊妹母之姊妹兄弟妻及兄弟子妻与和者

真犯死罪秋后处决(监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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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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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官员大臣专擅选用者

  大臣亲戚非奉持旨除授官职者

  文官非有大功勋所同朦胧奏请封公侯爵者当该官吏及受封之人

  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

  犯罪该死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

  在朝官员交朋结友党紊乱朝政者

  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官主使出入入罪者

  诸衙门官吏与内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事情夤缘作弊符同奏启者

  诸衙门官吏及士庶人等上言宰执大臣德政者

  官吏人等挟诈欺公妄生异议变乱成法者弃毁制书及起马御宝

       聖旨起船符驗各衙門印信及夜巡銅牌者

  奏事及当该官吏若有规避增减紧关情节朦胧奏准施行者

  闻知调兵讨袭外番及收捕反逆贼徒机密大漏泄于敌人者

  近侍官员漏机密重事于人者

  增减官文书因而失误军机者无故失

  漏使印信因而失误军机者

  贩私盐拒捕者

  仪礼司将应朝见官员人等留难不即引见者

  百工技艺之人应有可言之事亦许奏

  闻各衙门但有阻当者

  向

太庙太社及宫殿射箭放弹投掷砖石伤人者

  在京被极刑家属并经断人朦胧充当近侍及宿卫守皇城京城门禁者○当该官司听嘱及受财容令充当者

  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面伪造者

  贪取来降人财物因而杀伤人及中途逼勒逃窜者

  飞报军情隐匿不速奏

       聞因而失誤軍機者

  边将取索军器钱粮等物不即奏

       聞及不依式申報因而失誤軍機者

  军机粮草临敌缺乏及承调遣不依期策应告报军期违限因而失误军机者

  军临敌境托故违期三日不至者

  边将不固守及守备不设因而失陷城寨者

  与贼临境望高巡哨之人失于飞报以致陷城损军者

  官军临阵先退及围困敌城而逃者

  军人私出外境掳掠伤人为首者

  于巳附地面掳掠者不分首从

  守御官致有所部军人反叛弃城而逃者

  牧民官激变民失陷城池者

  军器辄弃毁者二十件以上

  犯夜拒捕及打夺因而殴人致死者

  境内奸走透消息于外境外奸细入境内探听事情接引起谋之人

  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因而走泄事情者

  实封公文中途邀截取回者

  出使驰驿违限因而我误军机者

  军需管送违限以致临敌缺乏失误军机者

  造谶纬妖书妖言传用惑众者

  盗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

  窃盗拒捕及杀伤人者○因盗而奸者

  劫囚者

  私窃放囚人逃走因而杀人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及捕获罪人聚众打夺因而杀人及众至十人为首者

  白昼抢夺伤人者○因失火行船遭风抢夺伤人者

  略诱略卖良人因而杀人者

  卑幼发尊长坟冢开棺椁见尸者○若弃尸卖坟地者

  毁弃缌麻以上尊长死尸者

  子孙毁弃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毁弃家长死尸者

  谋杀人造意者

  奉

       制命出使而官吏謀殺巳殺者

  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奸夫

  用毒药杀人者

  故杀者馀条以故杀论者依此

  故用蛇蝎毒虫咬伤人因而致死者

  庸医故违平方诈疗疾病取财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药杀人者

  因奸盗而威逼人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亲而殴死者

制命出使而官吏殴之至死者

  吏卒殴本部六品以下长官佐贰官领官死者

  首领官及属官佐贰官殴长官死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而殴死者

  奴婢殴良人死者

  奴婢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伤者

  奴婢殴家长之缌麻小功大功亲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之缌麻小功大功亲死者

  妾殴正妻死者

  殴妻之父母死者

  卑幼殴本宗缌麻及外姻缌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死者

  妻妾殴夫之缌麻尊长至者

  殴继父至死者

  告谋反叛逆官司不即受理掩捕以致聚众攻陷城池及劫掠人民者

  诈为

制书及增减者

  诈传

诏旨者

  各衙门当该官吏将奏准合行事理妄称奉

旨追问者

  伪造诸衙门印信及历日符验夜铜牌茶盐引者

  诈假官假与人官者

  诈称内使及都督府四辅谏院等官六部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外体访务扇惑人民者

  奸缌麻亲及妻若妻前夫之女及同母异父姊妹强者

  奸从祖祖姑出嫁从祖姑强者

  男妇诬执亲翁弟妇诬执夫兄欺奸者

  奸家长缌麻以上亲及妻妾强者

  放火延烧官民房屋积聚之物因而盗取财物者

  放火故烧官民房屋及公廨仓系官积聚之物者

  犯罪拒捕杀人者

  囚罪反狱在逃者

  故勘平人因而致死者

  死囚令人自杀子孙为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为家长者

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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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毁官文书事干军机钱粮者

  强夺良家妇女奸占妻妾者○配与子孙弟侄家人者

  背夫逃走因而改嫁者

  税粮违限一年以上不足提调部粮官吏

  以私债强夺人妻妾子女因而奸占妇女者

  师巫假降邪神

  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扇惑人民为首者

  擅入

御膳所及御在所

  不系宿卫应直合带兵仗之人但持寸刃入

官殿门内者

  从

车驾行而逃百户以上

  从

官殿内营造至申时分照数点出其不出者

  至夜持杖入

殿门者

  内使私将兵器入

官殿门内者

  向

太庙及宫殿射箭放弹投瓦者

  越

皇城者

皇城门非时擅开闭者

  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面诈带朝参及在外诈称官员名号有所求为者

  私使军人出境因而致死者○或被贼拘执至三名者

  官军征讨私逃再犯

  军人在逃三犯

  犯夜拒捕及打夺因而殴人致折伤以上者

  越度沿边关塞因而出外境者

  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

  盗各衙门官文书事于军机钱粮者

  私窃放囚人逃走因而伤人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及捕获罪人聚众打夺因而伤人者○杀人及聚至十人以下手致者○率领家人随行夺家人亦曾伤人者

  窃盗三犯○掏摸罪同○军人为盗三犯

  略诱略卖良人因而伤人者

  发冢开棺椁见尸者

  子孙于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于家长坟墓内薰狐狸烧尸者

  谋杀人从而加功者○若伤而不死造意者

  奉

制命出使而官吏谋杀巳伤者

  奸夫自杀其夫奸妇虽不知情

  斗殴杀人者馀条以斗殴论者依此

  同谋共殴人因而致死下手者

  以他物置人耳鼻并孔窍中及屏去人服食至死者

  威逼期亲尊长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亲而殴之笃疾者

  制命出使而官吏殴之及部民殴本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殴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率殴本部 五品以上长官折伤者○若殴六以下长官佐贰官首领官笃疾者

  首领官及属官左贰官殴长官笃疾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而殴至笃疾者

  以威力制缚人及私家拷打监禁因而致死者

  奴婢殴良人以笃疾者

  良人殴他人奴婢若死及故杀者

  故缌麻小功亲奴婢者

  殴缌麻小功大功亲雇工人至死故杀者

  奴婢过失杀家长者○若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

  雇工人殴家长及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折伤者

  家长及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故杀雇工人者

  妾殴正妻至笃疾者

  夫殴妻至死者

  殴妻之父母笃疾者

  卑幼殴本宗缌麻及外姻缌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至笃疾者

  尊长殴卑幼缌麻小功大功至死者○故杀同堂弟妹堂侄及侄孙者

  嫡继慈养母杀子孙致令绝嗣者

  妻殴卑属至死者

  故杀夫之兄弟子者

  尊长殴卑幼之妇妾至死者

  殴妻前夫之子至死者

  奴婢骂家长者

  投匿姓名文书告言人罪者

  诬告人因而致死随行有服亲属一人者

  诈为○

制书及增减未施行者

  诈为将军总兵官五府六部都察院都指挥使司内外各卫指挥使司守御千户所文书套画押字盗用印信及空纸用印者

  诈传

皇后懿旨

皇太子亲王令旨者

  私铸铜钱者。匠人同罪

  强奸者。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

  奸从祖祖姑出嫁从祖姑者

  奸亲属妾强者。诬告人死罪所诬之人巳 [e1] 者

  奴及雇工人奸家长之期亲若妻者

  失火延烧

宗庙及官阙者

  犯罪拒捕殴人至折伤以上者

  官吏怀挟私售故禁平人因而致死者

  狱卒凌虐罪囚克减衣粮因而致死者

  狱卒以金刃及他物与囚致囚反狱及杀人者

杂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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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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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府承运库交割馀剩之物朦胧擅将出外者

  称诉冤枉借用印信封皮入递借者及借与者

  盗

内府财物者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分首从并赃论罪四十贯馀条以监守自盗论者依此

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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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官犯罪请

旨上议当该官吏

车驾行处军民冲入议仗内者

  冲入仪仗内诉事不实者

  在京守御官军递送逃军妻女出京城者。逃军买求者

  常人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分首从并赃论罪八十贯馀条以常人盗官物论者依此

  冢先穿陷及未殡埋开棺椁见尸者

  官吏受财枉法有禄人八十贯。无禄人一百二十贯馀条以枉法论者依此

边远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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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员乞养子诈冒承袭者。他人教令者。官知而听行者

  诈称军人不当军民差役者

  寺观庵院不许私自刱建增违者

  不系宿卫应直合带兵仗之人但持寸刃入皇城门内者。门官及宿卫官军故纵者

皇城门内者。门官及宿卫官军故纵者

  从

车驾行而逃者

  内使私将兵器进入

皇城门内者。门官及守卫官失于摉检者

皇城门应闭而误不下锁者

  将帅擅调军马及所擅发与者

  若不即调遗会合或不即申上司及邻近卫所不即发兵集应者

  上司及大臣将文书调遗将士提拨军马者非奉御宝

圣旨不得擅离信地若军官有除别职或犯罪取发如无奏奉

圣旨亦不许擅动违者

  被贼侵入境内掳掠伤人民

  军人私出外境掳掠伤人为从者

  各处守御官不守纪律不操练军士及城池不堤备不严抚驭无方致有所部军人反叛者亲管指挥千户百户镇抚

  军人关给军器私卖者

  若私使出境因而致死或被贼拘执者。本管官吏容隐不举及虚作逃亡报官者

  军官军人听公侯役使及不出征时辄于公侯门首伺立者

  从征守御官军人在逃再犯者。在京各卫各处御城池军人在逃再犯

  各处守御及屯田官军递送逃军妻女者。逃军买求者。守门之人知情故纵者

  诬告充军者民告抵充军役军告者

  内府各卫指挥千百户镇抚总小旗不得接受公侯所与宝钞金银段疋衣服粮米钱物若受者

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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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官有犯私罪该徒流者照依地里远近发各卫

  军官军人犯罪该徒五等皆发二千里内卫分流三等照依地里远近发各卫

  杀死军人者依律处死仍将正犯馀丁抵数

  在京军民若犯杖八十以上者军发外卫

  守御去处千户百户镇抚有缺具本奏

闻选用若先行委人 [e2] 管希望实丈当该官吏各罢职役

  跟随官员隐蔽差役者

  内使出入不服摉检者

  军人不亲出征雇倩人冒名代替者替身收籍正身依旧各充军

  边将私令军人于外境掳掠人口财物者

  军人出征获到马匹军官卖者

  军官私卖军器者

  管军百户及总旗小旗军吏纵放军出百里之外买卖或种田 [e3] 或隐占在巳使唤空歇军役罪止者。若小旗总旗百户纵放军人本管指挥千户镇抚当该首领官吏故纵不举及指挥千户镇抚故纵军人百户总小旗知而不首告者

  军官军人从军征讨私逃还家及逃往他地所再犯在京各卫各处守御城池军人再逃三犯知情窝藏者。本管头目知情故纵者

  在京各卫军人在逃初犯者

  不行用心钤束小旗名下逃去五名者

  军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以逃军论

  起发充军囚徒中途在逃押解人长官故纵者

  应充军因徒断决后限外无故稽留不送因而在逃者就将提调官吏扺犯人本罪发遗

附真犯死罪充军为民例万历十三年奏定并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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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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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万历十六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今后在外衙门如有子孙谋杀祖父母父母者巡按御史会审情真即单详到院院寺即行单奏决单到日御史即便处决如有监故在狱者仍戮其尸

  一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为首监故者仍锉碎死尸枭示

  一义子过房在十五岁以下恩养年久或十六岁以上曾分有财产配有室家若于义父母及义父之祖父母父母有犯即同子孙取问如律若过房虽十五以下未久或十六以上不曾分有财产配有室家及于义父之期亲并外祖父母有违犯者以雇工人论义子之妇亦依前拟岁数如律科断从谋故杀殴骂凌迟处斩绞各条下科断

  一万历十六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今后官民之家凡倩工作之人立有文券议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论止是短雇月日受值不多依凡论其财买义男如恩养年久不曾配有室家者照例同孙论如恩养未久不曾配合者士庶之家依雇工人论缙绅之家比照奴婢律论从谋故杀殴骂凌迟斩绞各条下科断

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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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豪强盐徒聚众至十人以上撑驾大船张挂旗号擅用兵仗响器拒敌官兵若杀人及伤三人以上者比照强盗巳行得财律皆斩首者仍枭示。其虽拒敌不曾杀伤人为首者处斩。若止十人以下原无兵仗遇有追捕拒敌因而伤至二人以上者首处斩

  一伪造监引印信贿嘱运司吏书人等将巳故并远年商人籍中监来历填写在引转卖诓骗财物为首者依律处斩

  一弘治十一年二月十五日节该钦奉

孝宗皇帝圣旨迤北小王子等差来使臣人等赴京朝贡官员军民人等与他交易止许光素纻丝绢布衣服等件不许将一应兵器并违禁铜铁等物敢有违犯的都拿来处以极刑

  一临阵若擅杀平人及被虏逃回人口冒作贼级报功者俱以故杀论

  一沿边沿海及腹裹府州县与卫所同住一城及卫所自住一城者若遇大虏及盗贼生发攻围不行固守而辄弃去及守备不设被贼攻陷城池劫杀焚烧者卫所掌印与专一捕盗官俱比照守边将帅失陷城寨者律斩。若府州县原无设有卫所但有专城之责者不分边腹遇有前项失事掌印捕盗官照前此律处斩

  一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响导劫掠良民者正前犯比照谋叛巳律处斩仍枭示。其打造前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私将应禁军器下海因而走泄事情律为首处斩

  一凡官员军民人等私将应禁军器卖与进

 贡夷人图利者比依将军器出境因而走泄事情者律斩

  一凡盗

 内府财物系

乘舆服御物者仍作真犯死罪

  一凡凤阳

皇陵泗州

祖陵南京

孝陵

天寿山

列圣陵寝承天府

显灵山前山后各有禁限若有盗砍树株者验实真王椿楂比照盗

大祀神御物斩罪奏

请定夺

  一边沿海钱粮有侵盗银二百两粮四百石草八千束钱帛等物值银二百两以上漕运钱粮有侵盗银三百两粮六百石以上俱照本律仍坐真犯死罪系监守盗者斩奏

请定夺

  一强盗杀人放火烧人房屋奸污人妻女打劫牢狱仓库及干系城池衙门并积至百人以上不分曾否得财俱照得财律斩随即奏

请审决枭示若止伤人而未得财比照抢夺伤人律科断

  一万历十六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各处巡按御史今后奉单强盗必须审有赃证明确及系当时见获者照例即决如赃迹未明招扳续缉涉于疑似者不妨再审其问列衙门以后如遇鞫审强盗务要审有赃证方拟不时处决或有被获之时伙贼供证明白年久无获赃亦花费伙贼巳决无证者俱引秋后处决

  一向马强盗执九弓矢军器白日邀劫道路赃证明白俱不分人数多寡曾否伤人依律处决于行劫处枭示

  一盗掘金银铜锡水银等项矿砂杀伤人为有者比照窃盗拒捕友伤人律斩

  同居卑幼将引人盗己家财物如系强劫比依各居亲属行强盗卑幼犯尊长以凡人论斩罪奏

请定夺

  一紏众发冢起棺索财取赎者比照强盗得财律不分首从皆斩

  一各处无藉之徒引贼劫掠以复私雠探报消息致贼逃窜比照奸细律斩枭而

  一子孙威逼祖父母父母妻妾威逼夫之祖父母父母致死者俱比依殴者律斩奏

请定夺

  一广西云贵湖川等处但有冒籍生员食粮起页若买到土人倒过所司起送公文顶名赴部投考若匚授职比依诈假官律

  一弘治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节该钦奉

孝宗皇帝圣旨今后敢有私自净身的本身并下手之人处斩

  一成化八年六月十六日节该钦奉

宪宗皇帝旨各边仓场若有故烧系官钱粮草束者正犯枭示

  一若盗及弃毁伪造总督巡抚录勘事提学兵备屯田水利等官

钦给关防悉与印信同科伪造及弃毁斩盗皆斩

  一凡问发充军人犯逃回问真犯死罪免死充军者俱照原问死罪处决

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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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财故纵与囚同罪人犯该凌迟斩绞依罪止拟绞者俱要固监缓决候逃得获审豁

  一强夺良家妻女卖与他人为妻妾及投献

 王府并勋戚势豪之家者俱比照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绞罪奏

请定夺

  一豪强盐徒聚众止十人以下原无兵仗遇有追捕拒敌因而伤至二人以上者下手之人比照聚众中途打夺罪人因而伤人律绞

  一官军人遇有征调点选巳定至期起程不问巳未关给赏赐若有避难在逃者依律问断其征期巳过送兵部编发宣府独石等处沿边墩台哨了半年满日发回原卫还著役若仍发出征及哨了在逃者依从征私逃再犯者律处绞

  一在京在外守御城池军人在迯三次依律处绞

  一盗

 内府财物系杂犯及监守常人盗窃掏摸抢夺等项但三次者不分所犯各别曾否剌字革前革后俱得并论比照窃盗三犯律处绞奏

请定夺

  一沿边沿海钱粮有侵盗银二百两粮四百石草八千束钱帛等物值银二百两以上漕运钱粮有侵盗银三百两粮六百石以上俱照本律仍坐真犯死罪系常人盗者绞奏

请定夺

  一万历二十年二月内题奉

钦凡监守常人盗以后侵欺人犯但有赃至二十两以上者限一个月二百两以上者限三个月果能尽数通完例该永戍者止照本发落真犯死罪者减等免死充军以著伍后所生子孙替役过期不完各本等例重定拟

  一正统八年七月十一日节钦奉

英宗皇帝圣旨今后窃盗初犯剌右臂的革后再犯剌左臂若两臂俱剌赦后又犯的准三犯论还将所犯赦前赦后明白开奏定夺

  一万历十六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今后审录官员凡遇三犯窃盗中有赃数不多或在赦前一次赦后二次或赦前二次赦后一次者俱尊照

恩例并入矜疑辩问疏内参酌奏

请改遣

  一将腹里人口用强略卖与境外土官土人峒寨去处图利若未曾杀伤人比依将人口出境律绞

  一妻妾威逼夫致死者比依妻殴夫至笃疾者律绞奏

请定夺

  一斗殴伤人辜限内不平服延至限外而死情真事实者仍拟死罪奏

请定夺

  一问发充军人犯逃回原犯杂犯死罪以下充军者若犯至三次通系著伍以后即依守御官军律绞。其有逃遇宥者三犯亦并论拟绞奏

请定夺

永远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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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宗室违悖

祖训越关来京奏扰其同行拨置之人

  一管庄佃仆人等占守水陆关隘抽分掯取财物挟制把持害人者

  一拨置

 王府军民人等充军逃回再犯者改调极边烟瘴

  一凡天文生犯该永远充军习业未成未能专事者不准收赎

  一永远充军或奉有

特旨处发叛逆家属子孙止于本犯所遗亲枝内勾补尽绝即与开豁若未经发遣监故其勾补其真犯死罪免死充军者以著伍后所生子孙替役不许行勾原籍子孙以万历十三年新颁行到日为始巳前勾补过者不得混行告脱其馀杂犯死罪并徒流等罪照例军及口外为民者俱止终本身

  一罢闲官吏在京潜住有擅出入禁门交给者

  一沿边沿海军民人等躲避差役逃入士夷洞寨海岛潜住者

  一军民人等将争兢不明并卖过及民间起科僧道将寺观各田地若子孙将公共祖坟山地朦胧投献

 王府及内外官豪势要掜契典卖者投献之人。山东河南北直隶各空闲地土

祖宗朝听民尽力开耕永不起科若有占夺投献者

  一漕运官军如有水次折干沿途盗卖自度粮米短少故将船放失漂流及虽系漂流损失不多乘机侵匿掜作全数贿嘱有司官吏扶同奏勘者官军不分赃数多少

  一掜称

皇店在于京城内外邀截客商掯勒财物者

  一川广云贵挟西等处但有汉人交结夷人互相买卖借贷诓骗财物引边惹边衅及潜住曲寨教诱为乱贻害方者

  一守把海防武职官员有受通番土俗哪哒报水分利金银物货等项值银百两以上名为买港许令船货私入串同交易贻患地方及引惹番贼海冠出没 [L4] 杀居民者

  一黄船附搭客货及夹带私物者小甲客商人等俱发极边

  一盗

 内府财物系

乘舆服御物者仍作真犯死罪其馀监守盗银三十两钱帛等物值银六十两以上者内犯奏

请发充净军

  一仓库钱粮若宣大廿宁榆辽四川建松广西贵州并沿边沿海去处监守粮四十石草八百束银二十两钱帛等物银二十以上常人盗倍之。两京衙门漕运并京通临淮徐德六仓监守盗粮六十石草一千二百束银三十两钱帛等物值银三十两上常人盗倍之。腹里但系抚按等官查盘去处监守盗粮一百石草二千束银五十两钱帛等物值银五十两以上常人盗倍之。各处征收在官应该起解钱粮有侵盗者俱照腹里例拟断

  一万历十五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除系真正监守自盗与真盗官物者不论杂犯俱行剌配如系查盘坐侵等项及非真盗而以监守自盗论者照依节年会议犯准徒仍行免剌

  一自己及他人骑操官马盗卖五匹以上属军卫者发极边属有司者发边卫

  一将良民诬指为盗及寄买贼赃捉拿拷打吓诈财物或以起赃为由沿房摉捡抢夺财物淫辱妇女除真犯死罪外其馀不分首从

  二设方略而诱取良人与略卖良人子女不分巳卖未卖三犯者不分革前革后

  一将腹里人口用强略卖与境外土官土人峒寨去图利若未曾杀伤人为从者军民人等发边卫原系边卫者改发极边

  一因事威逼人致死一家三命以上者

  一聚众执持凶器伤人及围绕房屋抢捡家财上俱不分首从

  一沿边地方各该镇守总供副参游击守备都司卫计人巳赃至三百两以上。其沿海地方有犯亦前例

  一描摸印信行使诓骗财物徒以上

  一各处巡按御史都布按三司分巡分守官查盘军器若有侵欺物料那前补后虚数开报不论官旗军人赃重照侵欺仓库钱粮事例

  一仪宾犯该充军如郡县主君乡君巳故者照例发遣仍奏

请 从永远终身附各条下科断

极边烟瘴边远沿口外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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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王府军校逃回在京潜住者极边。窝藏及两邻不首事发一体发遣

  一诱买各边军丁者极边

  一土官袭替其通事人等及逃流军囚人揆置土官亲族不该承袭之人争袭劫夺雠杀者俱极边烟瘴

  一太常寺光禄寺厨逃三次以上口外

  一军户子孙另开户籍或于别府州县入赘寄籍及买及嘱原籍官吏里书人等掜作丁尽户绝回申者正犯烟瘴

  一强种屯田五十亩以上不纳子粒民发口外

  一大同山西宣府延宁辽紫荆密云等边官旗军民人等擅将应禁林木砍伐贩卖者烟瘴

  一兴贩私茶潜住边境与夷交易及在腹里贩卖与进

贡回还夷人者不拘斤数连知情歇家牙保俱瘴

  一陕西洮河西宁等处行茶地方冒顶番名将老弱不堪马二疋以上中纳支茶者军极边

  一势豪举放私债交通运粮官擅拏军捆打强将官粮准还私债属有司者口外

  一辽东马市不许通事交易人等将各夷欺侮愚弄亏少价及偷盗货物亦不许揆置夷人指以失物为由扶同诈骗财物分用敢有擅夷人入城及纵容官军人等无货者任意入市有货者在内过宿规取小利透漏边情者俱烟瘴

  一文职官吏人等若父母见任诈称死亡者发口外独石等处充军

  一各处备倭贴守其把总等官纵容舍馀人等代替正军调沿海舍馀人等就收该卫

  一临阵强夺他人首级报功旗降原役一级系边卫者极边卫分

  一贼拥大众入冦官军卒遇交锋损伤虏数十人之上于曾亏损大众或被贼众入境虏杀军民数十人之上不曾虏去大众或被贼白昼夤夜突入境内抢掠头畜衣粮数多不曾杀军民虏军民者俱问守备不设贼侵入境内虏掠人民本律发边远。苃交锋入境损伤杀四五人抢去衣粮头畜不多者亦问前罪

  一沿边沿海若遇大虏及盗贼生发攻围不行固守而辄弃去及守备不设被贼攻陷城池劫杀焚烧者府州县掌印并捕盗官与所同住一城及设有守备官驻札本城者俱比照守边将帅被贼入侵境内虏掠人民发边远。其有两县同住一城及府州县佐贰首领但分有守城信地各以贼从管城分进入坐罪

  一各处总兵并分守守备等官精选能书筭军馀各一其馀号称主文于预书办者调极边

  一各边将官并管军头目私役及军人等私出境钓豹捕鹿砍木掘鼠等项并把守之人知情故纵官旗军吏扶同隐蔽者军调烟瘴

  一各处关堡墩台等项守备去处官军用钱买闲者官调极边。若原在关军人逃回潜住及夤 夜回家轮班不去者

  一州县起解备用马匹若马贩交通官吏医兽人等 [e5] 揽作弊再犯累犯者极边

  一大同三路官旗军人将不堪马匹通同光掍引赴该管官处及管军头目收买私马    诡令伴当人等嘱各守备等官俵与军士通同医兽作弊支官银者调极边

  一官吏旗校舍馀军人等为事问发为民来京潜住原系口外者发口外充军

  一马快船只附搭客货及夹带私物者小甲客商人等俱发口外

  一盗掘金银铜锡水银等项矿砂若在出洞捉获持仗拒捕一不论人数矿数多寡及初犯再犯不分首从俱发边远。其不曾拒捕若聚至三十人以上不论矿数多寡及初犯王犯为首者。苃不曾拒捕又人数不及三十名为首再犯者

  一诓骗听选官吏及举监生员人等财物不分首从发烟瘴。其央浼营干致被诓骗者

  一因事聚众将本管及公差勘事催收钱等项一应监临官殴打绑缚者不分首从属军卫发极边。若止是殴打为首者

  一在京在外无籍之徒投托势作心腹诱引生事绑缚平民在于私家拷打胁骗财物者发烟瘴

  一擅入

 午门长安等门内叫诉冤枉奉

旨勘问若涉虚者发口外

  一官吏人等犯该为民等项罪名不分巳未结正有妄奏冤枉摭拾原问官员勘问涉虚原问充军者发极边

  一各处刁军刁民专一挟制官吏陷害良善起灭词讼结党捏词缠告把持官府不得行事等项情犯深重者若原系充军口外为民人犯遇例放回原籍有前项罪犯者发本边

  一沿边地方各该镇守总兵副参游击守捕都司卫所等官但有科捡军人财物及扣减月粮计入巳赃至二百两以上调瘴。其沿海地方有犯亦照前例

  一将本状用财雇寄与人赴京奏诉者并 [e6] 揽受雇受寄之人属有司者发口外

  一起解军士捏买伪印挑回原系边卫者调极边

  一弘治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节该钦奉

孝宗皇帝圣旨今后敢有私自净身并下手之人处斩全家发边境

  一问发克军人犯逃回原犯杂犯死罪以下充军者再犯调边境

  一各处有司起解逃军并军丁及充军人犯违限一年以上正犯原系边卫发极边

  一问发为民人犯若发自在安乐二州逃回者照旧解发再逃者改发极边充军

边卫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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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

 王府设谋揆置旗校舍馀人等

  一各处

 郡王并将军中尉凡有奏请启

 王参详后奏违者赍奏人员。其无藉之徒谁挟各府财物来京交通歇家打点例不该行事务者

  一文职本身并同祖亲技有女为

 王妃男郡县主仪 俱各见在不许陞除京职若保勘隐情以存作亡以有作无正犯卫保勘之人属军卫者

  一

 王府选婚营求拨置之人

  一

 王府人役假借威势侵占民田攘夺财物致伤人命徒以上

  一

 王府禄米若本府旗校管庄人等于预拨置折收银两多收米麦索财物及邀截纳户用强兑支并擅自差人下府州县催征骚扰者旗校人等杖以上

  一投充

 王府及镇守总兵两京内臣功臣戚里势豪之家作为家人伴当事于吓骗财拨置打死人命强占田地等项情重者

  一乐工纵容女予擅人

 王及容留将军中尉在家行奸并军民旗校人等与将军中尉赌博及擅入府教诱为非者

  一强盗聚众至十人及行劫累次系小功以下亲属首告者

  一凡自守强盗除杀死人命奸人妻女烧人房屋罪犯深重不准外其馀虽会伤人不死者照凶徒执持凶器伤人事例。其放火烧人空房及田场积聚之物若计所烧之物重于本罪者亦止照放火延烧事例

  一受财卖放充军人犯者即抵充军役若系永远同罪者止终本身仍勾原犯应替子孙补伍

  一不由铨选推举径自朦胧奏请希永进用夤缘奔兢乞

恩传奉等项阻坏

祖宗选法者旗军舍馀发边卫

  一军职考选其刁泼之徒不得与选辄生事端教唆陷害巳官员者军调边卫

  一军职应袭儿男弟侄勘明缴部原告氶行捏词奏告属军卫者

  一军职袭替不由军功例该减革邿行捏奏兵部官吏阻坏选者调边卫

  一军职受财将官卖与异姓人冒袭巳经到部袭过者买袭之人比照乞养子冒袭律

  一应袭舍人父在诈称死亡袭职者

  一主文书筭快手皂隶总甲门禁库子人等久恋衙门说事过钱把持官府飞诡粮灭词讼陷害良善及卖放强盗诬执平民为从事发有颢迹情重者旗军。若里书飞诡税粮二百石以上者

  一旗军受财代替夹带传递及纵容不举捉拿者。若冒顶正军入场看守属军卫者

  一文职官员举贡官恩援例监生并省祭知印承差人等曾经考察论劾罢黜及为事问革年老事故例不入选若买求官吏起复选用巳除授者

  一在京在外军民人等与

 朝贡夷人私通往来投托管顾拨置害人因而透漏事情者

  一汉人诈冒番人者

  一用强占种屯田五十亩以上不纳子粒旗军军丁人等。其屯田人等将屯田典卖与人至五十亩以上与典主买主各不纳子粒者

  一西山一带密迩京师地方内外官豪势要之家私自开窋卖煤凿山卖石立厂烧灰者

  一陜西榆林等处近边地土各营堡草场界限明白敢有那移条款盗草场及越出边墙界石种田者军民系外处发榆林本处发甘肃

  一将妻妾作姊妹及将带不明妇女或将亲女并居丧姊妹嫁卖与人骗财之后设词托故公然领去或瞰起程中途聚众行凶邀抢人财属军卫者

  一在外官员通同势要卖纳户口等课钞卖钞之人

  一大户不纳秋粮二百石以上。敢有一行运赴官仓逼私兑者

  一在京在外并各边收放粮草若职官子弟积年光棍跟子买头小脚歇家伴当等三五成群抢夺筹斛占堆行辄等项打搅仓及欺凌官攒或挟诈运纳军民财物徒以上与再犯杖以下属军卫者

  一粮草军需但有包揽诓骗银一日两粮二百石以上事发三个月不完者经年不完者仍枷号一个月。各边武职主使家人伴当跟随交结人员挟势揽纳作弊听使之人

  一在京刁徒光棍访知铺行但与解户交关价银)辄便邀集党类数十为群入门噪闹指为揽纳捉要送官其家畏惧罪名厚赂买灭所费钱物出在解户以致钱粮累年不完如有犯者查照打搅仓场事例属军卫者

  一各处司府州县并各钞关解到布绢钱钞等项赴部送甲字等库验收若有指称权贵名色掯勒解户诓诈财物者不分军民匠役

  一跟漕运把总指挥千百户等官书筭人等指称使用科索军人财物入巳赃至二十两以上各边召商上纳粮草若人外势要官豪家人诡名占窝转卖取利者

  一豪强盐徒聚众至十人以上撑驾大船张挂旗号擅用兵仗响器拒敌官兵不曾杀伤人为从者

  一越境兴贩官私引盐至三千斤以上原系腹里卫所者。其客商收买馀盐买求掣挚。巡捕官乘机兴贩俱至三千斤以上

  一两淮等处运司商人必须纳过银两纸价方给引目守支若先年不曾上纳故掜守支年久等项虚词奏扰者照各处盐场无藉之徒把持诈害事例

  一伪造盐引印信贿嘱运司吏书人等将巳故并远年商人名藉中盐来历填写在引转卖诓骗财物为从并经牙行店户运司吏书一应知情人等但计赃满贯者不拘曾否支盐出场

  一各运司总催该管盐课纳完方给通关若买嘱官吏并覆委官指仓指囤符同作弊者

  一各处盐场无籍之徒把持官府诈害客商犯徒以上及再犯杖以下者

  一私茶有兴贩夹带五百斤照私盐例属军卫者

  一私茶在西宁甘肃洮贩卖三百斤以上。若守备关巡捕等官自行兴贩私茶通番者

  一做造假茶五百斤以上本商并转卖之人原系腹裹卫所者。店户窝顿一千斤以上

  一势豪举放私债交通运粮官挟势擅拏官军绑打凌辱强将官粮准还私债属军卫者

  一会同馆内外四邻军民人等代夷收买违禁货物者

  一客商辐辏去处若牙行及无籍之徒诓赊货物监追年久无还累死客商属军卫者

  一杨村蔡村河西务等处如有用强拦截民运粮船在家包雇车辆逼勒多出脚钱者

  一官吏军民僧道人等来京妄称谙晓扶鸾祷圣书符咒水一切左道乱正邪术扇惑人民为从者及称烧炼丹药出入内外官家或擅入

皇城夤缘作弊希求进用属军卫者

  一左道惑众之人或烧香集从夜聚晓散为从者及称为善友求讨布施至十人以上并军民人等不问来历窝藏接引或寺观住持容留剃簪探听境内事情及被诱军民舍与应禁铁器等项属军卫者

  一

皇城各门各铺上直守卫该管官旗铃束不严及容情故纵所管军人离直点视不到十名以上者小旗降军调边卫。若受财卖放者不分人赃多寡降调。其留守五卫各该直宿官旗军人点视不到三次以上者

  一

圣驾出郊冲突仪仗妄行奏诉者追究主使教唆掜写本状之人

  一各卫直宿军职使令上直军人内官使令上直校尉各悬带铜牌出百里之外营干私事者内官发充净军军人校尉俱边

  一临阵报有斩获贼级若用钱买者卖者军发边卫。若强夺他人首级及妄割被杀汉人首级冒功者。若擅杀平人及被虏逃回人口冒作贼级报本管将官头目矢于铃束者五名口以上降级调卫十名口以上罢职充军

  一在京在外反都司卫所勾到新军官吏旗甲附写名数送营差操如有指称使用等项名色勒要取财物逼累在逃者不问指挥千百户镇抚俱照卖放正军事例计所逃人数多寡降级充军

  一轮操军人军丁沿途劫夺人财杀伤人命占夺车船作践田禾等项许被害之人赴所在官司具告拏解兵部转送法司究问徒以上

  一各处京操官故行不肯赴操者抚按锁解兵部发操若抗违不服参奏问调边卫

  一

 中都出东河南各都司卫所掌印官将原额京操班军实在身照名查点督发赴班中间或有受财卖放者以卖放正军事例从重论

  一各处镇守总兵协守副总兵游将军分守参将守备都指挥挥千百户镇抚不管事者但有额外多占卖放正军至二十名以上馀丁至三十名以上俱罢职充军。其役占卖放纪绿幼军者照馀丁例役占卖放备边壮勇者照正军例

  一军职卖放并役占军人二罪俱发其卖放巳至十名以上役占不及数者依卖放例罢职充军

  一轮操军在逃三次者不分革前革后外卫调边卫

  一武官有为事问发充军来京潜住者

  一居庸山海等关引送口外边逃军过关并守把盘诘之人卖放者

  一夷人贡船到岸先行接买番货及为夷人收买违禁货物者

  一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响导劫掠良民者正犯处斩枭示全家发边卫。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为从者。若止将大船雇与下海之人分取番货及虽不曾造有大船但紏通下海之人接买番货与探听下海之人番货到来私买贩卖苏木胡椒至一千斤以上者

  一私自贩卖硫黄焰硝与外夷及边海贼寇不拘多寡为从者。若合成火药卖与盐徒者

  一官员军民人等私将应禁军器卖与进

 贡夷人图利为从者

  一州县起解备用马匹若马贩交通官吏医兽人等 [e7] 揽作者

  一各铺司兵若有无籍之徒不容正身应当用强包揽多取工钱致将公文稽迟沉匿等项旗军发边卫

  一各处水马驿递运所夫役巡检司弓兵若有用强包揽不容正身著役多取工钱害人揽扰衙者旗军调边卫

  一南北直隶山东等处各属马驿佥到马头若用强包揽者旗军发边境。其光棍交通包之徒正身姓名掜写虚约托官豪勋戚之家前去原籍妄偪正身家属逼勒取者

  一会同馆夫五年以上不行替役及近馆无藉军民人等用强当者

  一指称勋戚文武大臣近侍官员姻党族属家人名目虚张声势扰害经过军卫有司驿递衙门占宿公馆索取人夫马匹车辆财物等项及奸徒诈称势要卫门乘坐黑楼等船只悬挂牌面希图免税诓骗违法者徒罪以上

  一凡凤阳

皇陵泗州

祖陵南京

孝陵

天寿山

列圣陵寝承天府

显灵山前山后各有禁限若有盗砍树株从者。取土取石开 烧造放火烧山者

孝陵神烈山铺舍以外去墙二十里开山取石安插坟墓筑凿薹池者

  一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并补获罪人但聚众至十人以上中途打夺为从者若系异姓同恶相济及捶师打手俱边卫

  一号称喇唬等项名色白昼撒泼口称

圣号及总甲快手应捕人等以妄捕勾摄为由各殴人夺财犯从以上不分人多人少若初犯一次属军卫者。虽系初犯若节次抢夺及再犯累犯笞杖以上者

御马者。若将自己及他人骑操官马盗卖至三匹以上及再犯不拘匹数属军卫者

  一冒领太仆寺官马至三匹者

  一指称打点诓骗财物计赃犯徒以上者俱不分首从

  一设方略而诱取良人与略卖良人子女不分巳卖未卖俱边卫

  一发掘

 王府将军中尉夫淑人等郡县主郡县乡君及历代帝王名臣先贤坟冢开棺为从与发见棺椁为首者

  一各处大户家人佃仆结构为盗杀官劫库劫狱放火若大户知情故纵徒流杖罪属军卫者

  一

皇亲功臣管庄家仆佃户人等诸军民大户勾引来历不明之人窝藏强盗二名以上窃盗五名以上坐家分赃者

  一知强窃盗赃而接买受寄三犯以上不分赃数多寡与知强盗后而分赃至满贯者

  一同谋共殴人其共殴之人审系持枪刀等项凶器亦有致命伤痕者

  一万历十六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今后审录官员凡审共殴下手拟人犯困于未结之前遇有原谋助殴重之人监毙在狱与解审中途因而病故者准其抵命若系配发事结之后家病亡者不得滥改抵偿仍将下手之依律处决

  一故杀妾及弟妹子孙侄孙与子孙之妇图赖人属军卫者

  一因事用强殴打威逼致死困有致命重伤及成残废笃疾虽有自尽实迹者

  一因事威逼人致死一家二命及非一家但至三命以上者

  一妇人夫亡愿守志别无主婚之人若有用强求娶逼受聘财因而致死者

  一军民人等因事威逼本管官致死为从者

  一凶徒因事忿执刀弓箭铁简剑鞭斧扒头流星骨朵麦秤锤凶器但伤人及误伤旁人与凡剜瞎人眼睛折人肢体全抉人耳鼻口舌毁败人阴阳者

  一卑幼殴期亲尊长执有刀刃赶杀情状凶恶虽未成伤者

  一兄与伯叔谋夺弟侄财产官职等项故行杀害属军卫者

  一假以建言为由挟制官府及暧眛不明奸赃事情污人名节报复私雠者旗军人等

  一汉人投入土夷地方冒顶夷人亲属头目名色为奏告报仇占骗财产者

  一蓦越赴京及赴巡抚巡按按察司官处各奏告叛逆等项机密重事不实并全诬十人以上属军卫者

  一在外刁徒身背黄袱头插黄旗口称奏诉直入衙门挟制官吏不系干巳事情别无冤枉并追究主使之人壹体问罪属军卫者

  一军旗欲告运官不法事情候完粮回南之日赴漕司告理如赴别赴别衙门挟告诈财者徒以上

  一各处刁军刁民专一挟制官吏陷害善灭词讼结党捏词缠告把持官府不得行事等项情犯深重者军发边卫

  一各处奸徒串结衙门人役假以上访察为由纂集事件挟制官府陷害良善或诈骗财物或报复私仇名为商访者

  一无籍棍徒私自串结将不于巳事情捏写本词声言奏告恐吓得财计赃满贯不分首从。若妄指

 宫禁亲藩为词诬害平人不分首徒

  一代人捏写本状教唆或扛帮赴京及赴巡抚巡按并按察司官处各奏告叛逆等项机密强盗人命重事不实并伓诬十人以上者

  一将本状用财雇寄与人赴京奏诉者并受雇受寄之人属卫者

  一文武职官索取土官夷人 [e8] 獞财物犯徒三 年以上者

  一诈伪察院布政司按察司府州县及其馀衙门文书诓骗科敛物者

  一起解军士掜买伪印批回者军士调边卫

  一私铸铜钱为从者旗调边卫

  一广西云贵湖川等处但有冒籍生员食粮起页若买到上人倒过所司起送公文顶名赴部投考卖者

  一诈肙

皇亲族属姻党家人在京在外巧立名色挟骗财物侵占地土并有禁山场拦当船只掯要银两出入大小衙门嘱公事贩卖钱钞私盐包揽钱粮假称织造私开牙行擅搭桥梁侵渔民利徒罪以上

  一假充大臣及近侍官员家人名目豪横乡村生事害民强占田土房屋招集流移住种犯徒以上者

  一假冒内官亲属家人等项色恐吓官司诓骗财物者

  一诈充锦衣卫旗校假以差遗体访事情缉捕盗贼占宿公馆妄拏平人吓取财物扰害军民徒以上

  一亲属犯奸至死罪强奸未成者

  一光年净身人曾经发回若不候

朝延收取官司明文起送私自来京图谋进用者

  一放火故烧自己房屋因而延烧官民房屋及积聚之物与故烧人空闲房屋及田场积聚之物者

  一各处有司起解逃军并军丁及充军人犯违限一年之上正犯原系附近发边卫

  一法司问断过各处本等项人犯发各衙门程递者押解人役若擅加扭镣非法乱打摉检财物剥脱衣服逼致死伤及受财故纵并听凭狡猾之徒买求杀害徒以上属军卫者

  一万历十八年三月内奉

钦依凡人命当检验者仵作受财增减伤痕符同尸状以成冤狱审出真情赃至满贯者查照诓骗情重事例问遣

  一巡按三司分巡分守官查盘军器若卫所官旗人等侵欺物料那前补后虚数开报及三年不行造册奏缴者旗军人等

  一故决盗决山东南旺湖沛县昭阳湖属山湖安山积水扬州高宝湖淮安高家堰柳浦湾及徐邳上下滨河一带各堤岸并阻绝山东泰山等处泉源有干漕河禁例首之人系军调边卫。其闸官人等用草卷阁闸板盗泄水利串同取财徒以上

  一河南等处地方盗决及故决堤防毁害人家漂失财物渰没田禾徒以上为首者系军调边卫

  一运河一带用强包揽闸夫溜夫二名以上捞浅铺夫三名以上旗军发边卫

附近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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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僧道官受财枉法满贯

  一五府差舍押解军犯若受财卖放舍人扺充役候获替放。若酷害军犯摉检财物纵不脱放舍人发外卫

  一锦衣卫将军校尉犯该奸盗抢夺诓骗恐吓求索枉法不枉法者

  一锦衣卫旗校军士在逃犯者

  一天文生犯该充军系习业巳成能专其事者仍定拟疾犯该充军若有壮丁主使就将主使之人照例

  一老幼废疾犯该充军若有壮丁主使就将主使之人照例

  一强盗聚至十人及行劫累次系大功以上亲属首告者

  一谋故杀死总小旗者正犯扺死旗役仍令本尹馀丁补当若无本户馀丁勾取犯人户内壮丁扺充军数

  一校尉事故别姓朦胧诈冒替补者冒替之人调卫充军

  一主文书算快手皂隶总甲门禁库子人等久恋衙门说事过钱把持官府孩诡税粮起减词讼陷害良善及卖放强盗诬执平民为从事发有颢迹情重者民并军丁

  一冒顶正军入场看守属有司者

  一夫匠人等受财代替夹带艾字传递属有司者

  一文职官员举贡官恩援例监生并省祭知印承差人等曾经考察论劾罢黜及为事问革年老事故例不入选若买求官吏起复选用未除授者。其起送官吏不分军卫有司但知情受贿者

  一军户掜作丁尽户绝回申者里书人等

  一遇各部派到物料豪猾规利之徒买嘱吏书妄禀编派下属承揽害者

  一勾补军役若正军户下本有人丁掜作无勾扶同回申原结里邻人等

  一大户不纳秋粮五十石以上者。敢有不行运赴官仓逼私兑者

  一在京在外并各边收放粮草若职官子弟积年光棍跟子买头小脚歇家伴当人等三五成群抢夺筹斛占堆行槩等项打搅仓场及凌官攒或挟诈运纳军民财物徒以上与再犯林以下属有司者

  一在京刁徒光棍访知铺行但与解户交关价银辄便邀集党类数十群入门噪闹指为揽纳捉要送官其家畏惧罪名厚赂买灭所费钱物出在解户以致钱粮累年不完如有犯者查照打搅仓场事例属有司者

  一越境兴贩官私引盐至三千斤以上者。客商收买馀盐买求掣摰。巡捕官乘机兴贩俱至三千斤以上者

  一私茶有兴贩夹带五百斤照私盐例属有司者

  一私茶在西宁甘肃洮河贩卖一斤以上者。若守卫把关巡捕等官在西宁甘肃洮河贩卖三百斤以上者

  一陕西洮河西宁等处行茶地方冒顶番名将老弱不堪马二匹以上中纳支茶者民舍馀人等

  一做造假茶五百斤以上商并转卖之人。店户窝蝢一千斤以上

  一在京在外税课司局批验茶引用所但系纳税去处若权豪无情之徒结党把持拦截生事搅扰商税徒以上

  一甘肃西宁等处遇有番夷到来势豪之家王使弟男子侄家人头目人等将夷人好马奇货收逼令减价以贱易贵及将粗重货物并瘦损头畜拘收取不见用钱方许买卖者听使之人

  一客商辐辏去处若牙行及无藉之徒诓赊货物监追年久无还累死客商属有司者

  一内官使令上直校尉悬带铜牌出百里之外营干私事发充净军

  一僧道军民人等于各寺观神庙刁奸妇女因而引诱逃走或诓骗财物者

  一临阵报有斩获贼级若用钱买者卖者民并军丁人等。若强夺他人守级及妄割被杀汉人首级冒级者

  一各处清解军丁若不系同宗子孙顶替起解及将长解正身卖放执批顶名者正军调卫顶军就收本卫长解受雇之人附近。里老邻佑受财者一体发遣。

  一轮操军逃三次者不分革前革后京卫调外卫

  一擅杀平人报功其本管将官头目我于铃束者重则罢职充军

  一各处备倭贴守其把总等官纵容舍馀人等代替正军者舍馀人等就收该卫

  一大同三路民舍人等将不堪马匹通同光棍引赴该管官处及管军头目收买私马诡令伴当人等出名情属各守备等官俵与军士通同兽作弊多支官银者

  一宰杀耕牛并私开圈店及知情贩卖牛只与宰杀者再犯累犯。苃盗而宰杀及货卖者不分初犯再犯

  一各铺司兵若有无藉之徒不容正身当用强包揽多取工钱致将公文稽迟沉匿等项民并军丁人等

  一各处水马驿递运所夫役巡检司弓兵若有用强包揽不容正身著役多取工钱害人搅扰衙者民并军丁人等

  一南北直隶山东等处各属马驿佥到头若用强包揽者民并军丁人等。其光棍交通包揽之徒将正身姓名捏写虚约投托官豪勋戚之家前去原籍妄拿正身家属逼勒取财者

  一黄船若客商人等止是空身附搭者亦连小甲俱发附近

  一将自己及他人骑操官马盗卖至三匹以上及再犯不拘匹数属有司者。若养马人户盗卖官马至三匹以上

  一发掘

 王府将军中尉夫淑人等邵县主邵县乡君及历代帝王名臣先贤坟冢见棺椁从与发而未至棺椁为首及发常人冢开椁见尸为从与发见棺椁为首者

  一各处大户家人佃仆结构为盗杀官劫库劫狱放火若大户知情故纵徒流杖罪属有司者

  一故杀妾及弟妹子孙侄侄孙与子孙之妇图赖人属有司者

  一假以建言由挟制官府及将暧昧不明奸赃事情汗人名节报复私雠者民发附近

  一各处刁军民专一挟制官吏陷害良善起灭词讼结党掜缠告把持官府不得行事等项情犯深重者民发附近

  一文职官吏监生知印承受财枉法至满贯绞罪者

  一云贵两广四川湖广等处流官擅自科敛土财物佥取兵夫征价入巳强将货物发卖多取价利各凸至满贯徒三年以上者

  一起解军士掜买伪印批回者解人发附近

  一私铸铜钱为从者民匠合馀

  一奸犯内外缌麻以上亲及缌麻以上亲之妻若妻前夫之女同母异父姊妹者奸夫

  一各处有司起解逃军并军丁及充军人犯违限一年之上解人发附递

  一故决盗山东南旺湖沛县昭阳湖属山湖安山积水湖扬州高宝湖淮安家堰柳浦湾及徐邳上下滨河一带各堤岸并阻绝山东泰山等处泉源有于漕河禁例为首之人。其闸官人等用草卷阁闸板盗泄水利串同取财徒以上

  一河南等处地方盗决及故决堤防毁害人家漂失财物渰没田禾徒以上为首者旗舍馀丁民人

  一运河一带用强包揽闸夫溜夫二名以上捞浅铺夫三名以上民并军丁人等

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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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职本身并同祖亲技有女

 王妃男为邵县主仪宾俱各见在不许陞除京职若保勘隐情以存作亡以有作无保勘之人属有司者

  一太常光禄寺厨役私自逃回原籍潜住至三次以上者

  一军职应袭儿男弟侄勘明缴部原告又行掜词奏告属有司者

  一夫匠受财代替夹带传递及纵容不举捉拿者

  一用强占种屯田五十亩以上不纳子粒者。其屯田人等将屯田典卖与人至五十亩以上与典主买主各不纳子粒者

   将妻妾作姊妹及将拐带不明妇女或将亲女并居丧姊妹嫁卖与人骗财之后设词托故公然领去或瞰起程中途聚众行凶邀抢人财属有司者

  一势豪举放私债交进运粮官挟势擅拿官军绑打辱强将官粮准还私债属有司者

  一官吏军民僧道人等来京妄称谙晓鸾祷圣书符咒水一切左道乱正邪术扇惑人民从者及称烧炼丹药出入内外官家或檀入

皇城夤缘作弊希求进用属有司者

  一左道惑众之人或烧香集徒夜聚散从者及称为善友求讨布施至十人以上并军民人等不问来历窝藏接引或寺观住持容留剃簪替探听境内事情及被诱军民舍与应禁铁器等项属有司者

  一文职官吏人等父母丧计原籍程途每千里限五十日过限匿不举哀不离职役者

  一文官为事问发为民来京潜住者启发口外

  一各边将官并管军头目私役及军民人等私出境外钓豹捕鹿砍木掘鼠等项并把守之人知情故纵该管里老官旗军吏扶同隐蔽者民人里老俱调发烟瘴

  一号称喇嘛唬等项各色白昼撒泼口 [e9] .

圣号及总甲快手应捕人等以巡捕勾摄为由各殴人夺财犯徒以上不分人多人少若初一次属有司者。虽系初犯若节次舍夺及再犯累犯笞杖以上者

  一因事聚众将本管及公差勘事催收钱粮等项一应监临官殴打绑缚者不分首从属有司者。若止是殴打为首者

  一兄与伯叔谋夺弟侄财产官职等项故行杀害属有司者

  一官吏人等犯该为民等项罪名不分巳未结正有妄奏冤枉摭拾原问官员勘问涉虚原问为民者发口外

  一蓦越赴京及赴巡抚按按擦司官处各奏告叛逆等项机密重事不实诬十人以一属有司者

  一在刁徒身背黄袱头搋黄旗口称诉直入衙门挟制官吏不系于巳事情别无冤枉并追究主使之人一体问罪属有司者

  一将本状用财雇寄与人赴京奏诉者并受雇受寄之人属有司者

  一广西云贵湖川等处但有冒籍生员食粮起贡若买到土人倒过所司起送公文顶各赴部投考者

  一开发直隶延庆保安贰州为民人犯但有在逃者改发辽东自在安乐贰州

  一法司问断过各处进本等项人犯发各衙门程递者押解人役若擅加杻镣非法乱打摉.检财物剥脱衣服逼致死伤及受财故纵并听凭狡猾之徒买求杀害徒以上属有司者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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