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卷之一 文职衙门 宗人府 南京宗人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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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表及重修职名 大明会典
卷之一 文职衙门 宗人府 南京宗人府
李东阳
卷之二 官制一京官

宗人府[编辑]

国初,置大宗正院、秩正一品;

洪武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

设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掌皇九族之属籍,以时修其玉牒;书宗室子女嫡庶、名封、生卒、婚嫁、谥葬之事。凡宗室有所陈情,即为上闻,听天子命。初,以亲王领之。后但以勋戚大臣摄府事,不备官。

取名定式[编辑]

凡东宫、亲王位下,各拟名二十字;日后生子及孙,即以上闻,付宗人府。所立双名,每一世取一字,以为上字;其下一字,临时随意选择,编入玉牒;至二十世后,照例续添,永为定式。下字俱用五行偏傍者,以火土金水木为序,惟靖江王府不拘。

东宫位下

允文遵祖训   钦武大君胜
顺道宜逢吉   师良善用晟

秦王位下

尚志公诚秉   惟怀敬谊存
辅嗣资廉直   匡时永信惇

晋王位下

济美锺奇表   知新慎敏求
审心咸景慕   述学继前修

燕王位下 (今为帝系)

高瞻祁见佑   厚载翊常由
慈和怡伯仲   简靖迪先猷

周王位下

有子同安睦   勤朝在肃恭
绍伦敷惠润   昭恪广登庸

楚王位下

孟季均荣显   英华蕴盛容
宏才升博衍   茂士立全功

齐王位下

贤能长可庆   睿智实堪宗
养性期渊雅   寅思复会通

鲁王位下

肇泰阳当健   观颐寿以弘
振举希兼达   康庄遇本宁

蜀王位下

悦友申宾让   承宣奉至平
懋进深滋益   端居务穆清

湘王位下

久镇开方岳   扬威谨礼仪
刚毅循超卓   权衡素自持

代王位下

逊仕成聪俊   充廷鼐鼎彝
传贻连秀郁   炳燿壮洪基

肃王位下

瞻禄贡真弼   缙绅识烈忠
曦晖跻富运   凯谏处恒隆

辽王位下

贵豪恩宠致   宪术俨尊儒
云仍祺保合   操翰丽龙舆

庆王位下

秩邃寘台鼒   倪伸帅倬奇
适完因巨衎   骘眷发需毘

宁王位下

磐奠觐宸拱   多谋统议中
总添支庶阔   作哲向亲衷

岷王位下

徽音膺彦誉   定干企禋雍
崇理原谘访   宽镕喜贲从

谷王位下

赋质僖雄敞   丛兴阐福昌
笃谐恂怿豫   扩霁昱祯祥

韩王位下

冲范征偕旭   融谟朗璟逵
亶韶愉颢慥   令绪价蕃维

沈王位下

佶幼诠勋胤   恬埕效迥瑝
湜源𬤇皙𬀩   圭璧澈澄昂

安王位下

斐序斌廷赏   凝覃濬祉襄
恢严颛辑矩   缜密廓程纲

唐王位下

琼芝弥宇宙   硕器聿琳琚
启龄蒙颂体   嘉历协铭图

郢王位下

伟闻参望奭   箴诲洎皋夔
麒麟馀积兆   奎颖晔璿玑

伊王位下

颙勉𬤊𬣙典   褒珂采凤琛
应畴颁胄选   昆玉冠泉金


毖初斯建节   勗好必贞铨
执准符钓正   询旼汝励虔
荐谞演还畅   先施遂省稽
诹懽爰造就   适艺冀埙箎
慧坚忻愿确   鉴洁绰侁孜
习献增盈谧   临饶轶绩㧑

以上六十字原无国号


靖江王位下

赞佐相规约   经邦任履亨
若依纯一行   远得袭芳名

旧有潭王位下福、昌、忻、保、定、嘉、应、必、兴、隆、启、处、询、从、式、尊、闻、汝、贵、中二十字,以国除,祖训不载。

宗室事务[编辑]

凡郡王子孙,有文武才能堪任用者,大宗正院具以名闻。朝廷考验,换授官职。其陞转如常选法。如或有犯,宗正院取问明白,具实闻奏;轻则量罪降等,重则黜为庶人;但明赏罚,不加刑责。

凡各王府,有新生子女,具生年、月、日,并分嫡、庶及生母姓氏,奏报本府抄出,附注宗支、簿籍。遇该礼部行查,仍验各府造报玉牒文册相同,回报施行。

凡各王府,亲王、郡王、将军、中尉请名封袭封,及出阁新封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并薨故等项,奏报本府抄出,亦各附注宗支簿籍。

凡亲王未之国,除授长史等官,吏部行本府,转行各府长史司,取具到任日期,及启王知会。

凡各王府,奏请禄米,户部行本府;查勘相同,回报施行。

凡亲王出府,兵部奏拨仪卫司、群牧所等衙门官军旗校人等随侍,行本府,转送各长史司,启王知会。在外无行。

凡各王府,有郡王将军中尉、及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出阁起造房屋。奏行工部、转行本府、查勘相同。回报施行。

纂修玉牒[编辑]

凡纂修玉牒、十年一次。 宣德三年,奏准用翰林院官一员;同本府经历,于史馆内附写。

嘉靖十七年,奏准吏部拨监生十名、承差六名、办事官八员、吏十二名;工部拨工匠办卓凳。事完之日,监生人等仍留在府,书写年终御览揭帖,并办理一应公务,满日更替。

二十四年,题准:玉牒总图,仿古史世表之法;以横格分代数,列书其名氏;而各派所出之子孙,则递书于各派之下;仍馀下方,以俟续书。其图以帝系为统。有虽系长出而在藩封,及国初追封为王者,俱不以加于帝系之前。有长出而殇、追授封号者,惟册内载之,不以列于图凡附注宗支。

弘治十年,奏准吏部拨办事吏三名。凡玉牒纸札,永乐二十二年,奏准于司礼监关领;表背匠,工部取用。

洪熙元年,奏准行司礼监别造纸札。

嘉靖十七年,令顺天府办纸札笔墨等物公用。凡本府印信,于承差内,选补知印一名。凡本府合用纸札,弘治十年奏准、于刑部关领;印色,顺天府买办。

正德十三年,令纸札于刑部,都察院分季关领。

南京宗人府[编辑]

永乐十八年,改本府为南京宗人府。不复降印,惟改降经历司印,与南京各衙门行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