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顺天国南粤兴汉大将军告示
大明顺天国南粤兴汉大将军告示 作者:洪全福 大明顺天国 1902年 |
大明顺天国南粤兴汉大将军天赐为申明纪律事:
照得治国以刑政为本,行军以纪律为先。本将军现当义旗初举,天下未定,刑政各事虽迟以有待,但纪律须先订定,俾军民有所遵守。为此,示谕官绅兵勇商民人等,各宜凛遵下开各条,毋得违犯,致干法纪。切切特示。
计开
一、本将军宗旨专为新造世界,与往日之败坏世界回(迥)乎不同,而脱我汉人于网罗之中,行欧洲君民共主之政体。天下平后,即立定年限,由民人公举贤能为总统,以理国事。
二、无论官民,相待如平等。如有奇才异能之士,条陈政治军务得失,固必优礼相待;即耆老小民有事申诉,亦必以平等之礼接见。
三、无论官军人等,不得擅入人家,不得妄取人物,不得强买强卖,不得欺压平民,不得吓诈毁焚,不得毁弃人家器血(皿)物业。如有违犯,准尔绅民到营指控,或被本营访知,均严加审讯,酌予责罚。
四、无论官军人等,不得奸淫妇女,不得暗行勒索,不得妄杀无辜。如有违犯,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即按典刑惩办。
五、本军需用粮食器械等物,必按照市价公平购买。如有官军经手私肥,不给价值,许尔事主赴营喊禀,除追给原价外,并将该官军严予惩儆。
六、绅民人等于大军到境时,若能箪食壶浆,恭顺迎迓,必优予赏赉。
七、绅民人等倘不知顺逆,妄思抗拒,必将为首数人重典惩办,其附和诸人仍酌邓责罚,以儆效尤。
八、绅民人等遇本营购物,只许照市价公平交易。如有抬价居奇,必薄予惩儆。
九、本将军政尚仁慈,无论官军绅民犯罪,除奸淫、妄杀、拒敌三罪应斩首以绚(徇)外,其馀视其情罪轻重,或罚或责,以示薄惩。
十、本军初到,或有误毁教堂、教民物业,误伤教士、教民性命,定必会同领士(事)官秉公酌议赔偿。
右十条为初议之纪律,如有续议,再行宣示。凡尔等官军绅民,其各凛遵,勿违勿忽!
大明国元年 月 日发贴 省 府 村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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