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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奏筹备关系立宪事宜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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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奏筹备关系立宪事宜折
大理院
宣统元年三月初八日
1909年5月6日
宣统元年三月十七日《政治官报》第545号
  奏为敬陈臣院关系立宪应办事宜,恭折仰祈  圣鉴事。
  光緖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内阁奉   上谕,钦奉   懿旨:前据宪政编查馆、资政院将议院未开以前逐年应行筹备事宜,开单具奏,当经降旨,谆谕内外臣工,依期举办。查单开各衙门筹备事宜,系就与开设议院最关切近者而言,非谓未列单内之各衙门,便可不受责成,逍遥事外等因。钦此。
  宣统元年闰二月初四日,内阁奉  上谕:国家设官分职,各有应尽责任,现在朝廷豫备立宪,屡降谕旨,不啻三令五申,自此宣谕之后,责成各该部院衙门堂官,举凡应办要政,及一切关于豫备立宪各事宜,皆当次第筹画,认真办理等因。钦此。仰见我  皇上光绍   前谟,力行宪政,臣等跪聆之下,悚佩莫名。
  伏思宪政编查馆资政院奏定逐年应行筹备事宜,臣院未列单内,盖以臣院系遵律司法,执 国家已定之典章,判民刑方来之诉讼,其筹备之项,诚不必逐年皆有,而应办事宜,有深知其与立宪相关,必须筹备者,厥有数端,未敢安于苟简,自谢责成。谨就愚忱所及,酌拟办法,为我  皇上详陈之。
  查立宪国裁判制度,凡地方审判厅以上,类分豫审与公判为二端。豫审以秘密为主义,一切调查案证,讯问原被,以审判单独制行之,而不许人之旁听。公判以公开为主义,一切质证情节,宣吿罪名,以审判合议制行之,而不禁人之旁听。故各国建造法庭,大都气象崇隆,规模宏敞,其大者至能容千人以上,所以系众庶之心思,耸外人之观听,匪细故也。臣院改设以来,诸务草创,曾经奏请移入工部旧署,就原有之司堂略加修葺,暂就其中分庭审讯,以限于旧有屋宇,一切规制,尚未完备,嗣复请将銮舆卫旧署拨归臣院应用,并于接收卫署折内声明,嗣后建筑,应俟请有的款,另行奏明办理等因,仰邀   俞允在案。
  窃维法权之尊重,实国体所攸关,形式之完全,亦精神所由寄。日本变制之初,首从事于建筑法衙,需费无虑钜万,一时君臣上下,震动恪恭,不十馀年,各国撤回领事裁判权,遂收司法统一之效。臣院为全国最高审判衙门,自开办至今,日本之游历来华者,入院参观,络绎不绝,奉天等省,亦复派员来院考查,若犹是因陋就简,苟且目前,不惟无以尊上国之法权,亦恐不足餍中外之视听,倘异日欲自治其域内侨民,或人尚多所借口,臣等公同商酌,拟博访外国法庭制度,取其适用者,就两署旧基合并沟通,重新建造,凡臣院开庭及豫审各厅事,俱一一量为布置。至臣院附设之看守所,仅就工部原有大库权宜葺治,亦应于院内另建一区,略仿各国未决监规制,以为京外模范。以上所拟,臣等于统筹出入款项折内谨陈大槪,拟俟奉  旨后,与度支部妥商筹款之法,另行具奏。此建筑法庭及改造看守所之所宜筹备者一也。
  环球各国,法学昌明,惟其不耻相师,迺能驯致相胜,审判系专门之学,半由学校养成,半由经验有得,中国改定新刑律,范围至广,使不早筹用律之人,恐颁布届期,终有徒法不能自行之虑,今法律学堂已渐设立,而审判练习尚须有方,臣等拟就本院慎选合格之员,每年资遣数名,分赴东西各国,在裁判衙署实地练习,专备学成归国施行新律之用,所需各费,亦拟咨商度支部斟酌办理,总视拨款之多寡,定资遣之人数。此练习审判人才之所宜筹备者二也。
  新定刑律,义取简赅,非有解释之书,不足以资依据。东西各国,凡最高裁判衙门,均刊有判决录,所以揭示案由,模范全国,法学专家亦得援以诘难,用能硏究益精,日有进步。查实行新刑律,定于宣统五年,臣院拟届时编刻判决录,分行各省,既资审判之准绳,亦备法家之攻错,所有编纂体例,拟俟新刑律宣布后,随时奏定。此编定判决录之所宜筹备者三也。
  以上数端,皆为审判切要之图,亦即宪政应有之义,除编刊判决录应俟宣统五年实行新刑律再行开办外,至建筑法庭及看守所,与遣员出洋实地练习,总须在实行新刑律年限以前,办有成绩,方免贻误无形,而事之能否举行,胥视款之有无为断,臣等职守所在,夙夜兢兢,固不敢以多费耗财,亦不敢以畏难省事,总期黾勉图效,月计有馀,籍以仰副 朝廷慎重宪政实事求是之至意。
  所有臣院关系立宪应办事宜,除咨呈宪政编查馆外,谨恭折具陈,伏乞  皇上圣鉴。谨 奏。
  宣统元年三月初八日,奉  旨:已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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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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