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大理院统字第1069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大理院统字第1068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06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070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田亩未经报户入册应照国有荒地承垦条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