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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143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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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1430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431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432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上级审厅决定移转管辖之案自不能责令检察官必予起诉惟告诉人对于不起诉处分得声明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