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入人家捆绑索赃约期携取有于限期内代索得赃者是否构成强盗罪抑为诈欺取财罪应以被害人丧失意思自由与否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