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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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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天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柱县自然资源局、天柱县统计局
2022年4月15日
https://www.tianzhu.gov.cn/xwzx/tzgg/202204/t20220415_73476437.html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县“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执行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村、乡、县、州、省5级质量管控体系,历时3年,486人先后参与调查工作,汇集了13.1249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全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现状,从国土利用的角度反映出我县近十年来城镇化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下一步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面临的挑战。现将全县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县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21888.03公顷(328320.45亩)。其中,水田15406.83公顷(231102.45亩),占70.39%;水浇地6.75公顷(101.25亩),占0.03%;旱地6474.45公顷(97116.75亩),占29.58%。石洞镇、邦洞街道、蓝田镇、白市镇、高酿镇、坪地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8.4%。

全县为一年两熟制地区,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 21888.03公顷(328320.45亩)。

全县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288.04公顷(34320.6亩),占全县耕地的10.4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324.53公顷(49867.95亩),占15.1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423.04公顷(141345.6亩),占43.0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723.17公顷(70847.55亩),占21.5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129.25公顷(31938.75亩),占9.73%。

(二)林地167692.74公顷(2515391.1亩)。其中,乔木林地150666.9公顷(2260003.5亩),占89.85%;竹林地3110.31公顷(46654.65亩),占1.85%;灌木林地7045.77公顷(105686.55亩),占4.2%;其他林地6869.76公顷(103046.4亩),占4.1%。高酿镇、邦洞街道、坪地镇、石洞镇、蓝田镇、坌处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54.33%。

(三)草地233.07公顷(3496.0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5.55公顷(83.25亩),占2.38%;其他草地227.52公顷(3412.8亩),占97.62%。社学街道、白市镇、邦洞街道、石洞镇、高酿镇、凤城街道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64.62%。

(四)湿地53.35公顷(800.2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县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高酿镇、坪地镇、石洞镇、社学街道、蓝田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54.33%。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886.66公顷(103299.9亩)。其中,建制镇用地849.43公顷(12741.45亩),占12.33%;村庄用地5701.35公顷(85520.25亩),占82.79%;采矿用地286.96公顷(4304.4亩),占4.1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8.92公顷(733.8亩),占0.71%。

(六)交通运输用地2660.62公顷(39909.3亩)。其中,公路用地976.33公顷(14644.95亩),占36.7%;农村道路用地1680.64公顷(25209.6亩),占63.17%;港口码头用地3.65公顷(54.75亩),占0.14%。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821.79公顷(72326.85亩)。其中,河流水面1354.6公顷(20319亩),占28.09%;水库水面3161.67公顷(47425.05亩),占65.57%;坑塘水面196.16公顷(2942.4亩),占4.07%;沟渠62.61公顷(939.15亩),占1.3%;水工建筑用地46.75公顷(701.25亩),占0.97%。

二、全县专项调查数据

全县5000亩以上耕地坝区共5个,坝区内耕地面积2839.15公顷(42587.21亩),其中坡度在6度以下(含6度)耕地面积2617.92公顷(39268.74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1.96%。5000亩以上耕地坝区分布在白市镇、渡马镇,凤城街道、蓝田镇、社学街道。

全县75.9%的土地坡度在25度以上,9.95%的土地坡度在15~25度(含25度),8.82%的土地坡度在6~15度(含15度),3.63%的土地坡度在2~6度(含6度),1.7%的土地坡度在2度(含2度)以下。

三、有关说明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全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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