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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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甲论
作者:陈越石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23

殷甲不惠于天下,其臣放之。后能改过,亦为臣之所立。或曰:“社稷之臣,必当如是。”浅于国者之为论也。至若承汤之教,全殷之统,立臣之节,岂如是耶!君上之不肖与贤智,岂臣下之有不知耶?择其嗣,当求贤而立之。不知其非贤,以为不明。因而放之,令其自新,如日蚀不吐,河清难俟。中原之鹿将轶,时乘之龙待驾。于臣之业何如哉?况乎体非金石,而冒雾露。如怀失国之诟,以损其身,则弑君之谤,消无日矣。陈子曰:“臣之忠,有幸而忠者也。君之立,有幸而立者也。”’如殷之君臣,皆幸而成者。噫!浞浞接踵,羿羿比肩,君可放乎哉!其后新取于西,魏成于东,司马氏之有天下,其始也未尝不伊不周,其终也未尝不羿不浞。皆取伊周以为嚆矢也。孟子曰:“无伊尹之心则篡也。”有旨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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