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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观察使安辑流亡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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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观察使安辑流亡诏
作者:李豫 
(唐代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47

如闻巴南道州,自顷年以来,其有结聚或攻陷城邑者。申明朝旨,晓谕令归,各许自新,一切不问。庶亦随材叙用,俾效诚勤,各复其居,勉从所务。展岁时伏腊之祀,洽宗党邻里之欢,人之常情,当所思慕。必在长吏敦率,设法安存,劝其农耕,恤其疾苦。如刺史县令,有能政字人民,使流亡日还,户口岁益,宜委观察使录状奏闻,当别加超奖。宣示士庶,令知朕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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