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元卿墓铭
外观
元卿名孛颜忽都,国族也。泰定四年,阿登赤榜赐进士出身,授某官二十年,官至江浙省宣政院判。其为人有气节,在官以廉直称,遇事善持论裁,人倚为平。擢第后,尽舍所为文。博极经史、诸子百家、古诗、《离骚》《选》、乐府歌行,出语务追古人。
至正壬辰,红巾寇乱江南,元卿官岁满,以本省檄起,总制浙之三关,理戎职岩岩有风采,蕲贼有藏草间者,必游徼得之,必劓殄俾无育于邑,安集邑遗民,民倚之为藩卫,归之如父母。
阅三年,忽以谤去官,过杭见余,无几病风,竟不能出语卒,卒于台某所。逾月,其子武童与其门吏始讣余,草葬台某山,征墓铭。余与元卿同年也,不得辞。铭曰:
十夫揉惟,娄至授机。一语所畏,无翼而飞。卒至于奔而病,病而喑,喑而死也,吾于元卿乎何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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