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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贵池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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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地区行政公署
关于贵池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安行发(1985)47号
1985年4月24日

贵池县人民政府:

经专员办公会议研究、行署原则同意《贵池县城总体规划方案》,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贵池县城是贵池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皖南西北部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皖南风景区的西北门户和旅游点;以发展轻工业为主的小城市。贵池县的城市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必须服从并体现这一城市的性质的要求。

二、城市人口规模:近期(到1990年)为85000人,远期(到2000年)为130000人。县城用地近期为900公顷,远期为1340公顷。对自理粮进城开店办厂的农民用地,近期可在规划区进行调剂安排,远期适当扩大用地规模。

三、城市总体布局:可依托老城,由内向外延伸,近期城内应逐步补齐连片,远期跨白洋河向西发展。同时,在城东江口半边街地带可安排一片工业备用地,为开发长江经济带服务,城西工业片是城内主要工业区。对有污染的工业,没有处理措施的要严格控制发展。

四、池口的长江岸线要合理利用。在治理古河道的同时,可沿一侧安排以货运为主的第二港区。汽车站近期就地改造,可将其附属设施分期分批迁六八三车队;远期应结合芜大公路改线,另行选址新建。 火车客站可放在齐山与万罗山之间,货站宜放在清溪塔以东。并尽量向城区靠近,以便客货流通。飞机场的设置有可能,应做好可行性研究工作,要充分考虑到与主城的有机联系。

五、城市给水近期应加强池口取水设施的保护,改善水质,扩大供水能力;远期扩建二水厂,取水点应避开内河排放口,放在长江上游民生圩一侧。城市排水可逐步采用雨污分流制。沿东湖路修建截流干管,防止污水污染白沙湖水面。 城市防洪规划,基本合理,应逐步组织实施。

六、城市道路:近期应结合旧城改造,打通秋浦路,红线按30米控制;城市主干道的断面不宜采用两块板形式;由于齐山风景区的开发建设,东湖路不宜作为主要的交通性干道,其客货运车辆可由城南的翠微路、莲花路和城北沿江路、白洋路、石城路负担。在主要过境公路入城处和主要大型公建物附近,均应安排停车场位置。

七、池州城内文物古迹较多,必须加强保护。在旧城改建过程中,对能体现皖南民居特色的老街,应予以保留和恢复。齐山可作为城市公园性风景区进行建设。在齐山与城区之间的一片水面,可利用其水景资源,辟为湖滨公园,成为齐山风景区的组成部份。近远期退田还湖要注意堤坝的线型自然,以丰富景区景观。池州水泥厂和六七七一仓库,近期应限制发展,远期有条件应逐步迁出。白沙湖及其沿岸地带可列为自然保护区,严禁乱砍滥伐和兴建不合理建筑。

八、加强环境保护:在抓紧治理工业“三废”的同时解决噪音问题。对污染严重,短期又难于治理的厂、矿,要坚决关、停、并、转或迁移。具体应做好池州城环境保护规划,逐步组织实施。

总体规划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县政府应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县建设局和镇政府的职责分工;检查实施情况,定期向县人大和规划批准机关作出报告。县建设局城建规划部门应按批准的总体规划,抓紧组织编制各项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同时加强土地和建设管理,健全“两证”制度,按规划逐步把池州城建成一个环境优美,经济活跃的现代化城市。

安徽省安庆地区行政公署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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