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皇太后称号奏(元和十一年七月礼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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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皇太后称号奏(元和十一年七月礼仪使)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65

自秦汉以来,天子之后称皇后,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加太字者,所以加尊称也。国朝典礼,皆称旧制。开元六年正月,太常奏昭成皇太后谥号,已牒礼部。礼部以“太”字非之。太常报曰:“入庙称后,义系于夫。在朝称太后,义系于子。并载在史策,垂之不朽。”今百司文牒及奏状,参详典故,恐不合除 “太”字。如谥册入陵,神主入庙,即当去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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