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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命判 (颜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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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命判
〈乙仕登三命,举以特牲,祀以少牢,人告其僭加于举礼也。〉
作者:颜真卿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37

侑食以乐,执恭展礼,以辨等威,以明贵贱。乙以筮仕,䇿名清朝。从大夫之后,既登三命;循先人之祭,有事十伦。已而铿锵具举,和平不爽;苾芬承祀,胡考之宁。举特且叶于礼经,加牢永亏于祀典。人吿其僣,罔知攸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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