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典同度管判△典同度管失候不应史称黍细徒少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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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典同度管判△典同度管失候不应史称黍细徒少其人
作者:常非月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56

火正分司,畴人命职,钦若天象,敬授人时。黍絫无愆,寸管测阴阳之数;葭灰期应,闭户窥天地之心。所以申命有司,节宣丕序,未遂御于乾道,近获戾于叛官。辰迥雁天,不夺于房次;月躔龙宿,莫命于勤农。二分或错于春秋,九土有亏于启闭。不修厥职,犹饰彼辞,且列在群司,匪无常典。徒有成数,黍有常形,黍细当合简孚,徒少岂宜缄口?防微于始,胡不谋先?败而后言,无乃太晚,愆我星度,宜暴刑章,待凭高下之班,方定重轻之罪。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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