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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命农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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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命农判
作者:傅怀海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58

〈得习壤,常命农夙驾桑田,采茅为索。人诉遇雨,不充其役。〉

农为国本,本固邦宁;人生在勤,勤则不匮。爰以习壤,夙驾命农。匪鸡则鸣,已驱人于里巷;白驹未照,方执耒于疆场。克始克终,惟掇惟采。绵蕝岂礼仪之用?缩酒非祭祀之须。彼茅所资,桑田为事,时若见夺,不利于人。宵尔索,惟彼南亩,田畯之喜,意在东皋。将以息末取源,还淳反朴,致君于尧舜,贻厥于孙谋。农人性未适时,智非及远,苟徒沮事,妄作薄言。岂遇雨而可凭?欲将雪而无礼。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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