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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坐于左塾判 (卢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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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坐于左塾判
〈里胥坐于左塾,邻长怒而逐之,县科无礼,邻长诉非失。〉
作者:卢昌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98

人最物灵,道由学立。诗书礼乐,列圣巨儒之教行;孝慈忠良,父子君臣之义备。是以国学宏建东序西序,乡校大起左塾右塾。闻诗以言,执礼而动,遵夫子之善诱,仰先师之至德。里胥末役,乡人是赖。公门鞠躬,未彰于嘉躅;黉塾促膝,便乖于令典。苟兹无礼,胡异有皮?邻长逐之,允谓宜矣;县曹专断,窃未得诸。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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