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乐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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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乐土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9

〈人进素衣朱襮,欲从于沃。或告擅去,云:“我闻有命,不可告人。”〉

宠辱若惊,名器不假,亮采有国,钦若明宪,知繁实之必披,诚滋蔓而难除。衣襮者何?抑乃邦族。桐圭锡宠,晋国受其明命;椒聊盈掬,油沃得其炽昌。盍献可持,以匡乃辟,胡弃即异,取戾厥躬。爰将乐于树檀,苟取征于扬水,遽闻有命,擅彼适从。未可告人,且宜安土,天工不旷,王政有经。怀远附离,则上克用乂;劳谦匪懈,使下无觊觎。人而无良,不率大戛,或者之告,允协旧章。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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