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官鹅判〈乙养官鹅多死。或告不以人养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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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死官鹅判〈乙养官鹅多死。或告不以人养鸟。〉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3

池籞大开,羽族无算。乙忝夷隶,职养官鹅,谅须尽心,能识其性。稻粱可遇,蔓藻堪游,浮积水而连群,向长风而鼓翅。遂其栖托,终冀繁多,倦鹦鹉以樊笼,乐鶢鶋以锺鼓,以人养鸟,不死胡为?傥或类兹,如何免责。且片言折狱,自古攸难,理宜再诘是非,不可轻为与夺。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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