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泽虞伤田苗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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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泽虞伤田苗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6

〈乙为虞所司夏苗,乙莱田表地。或告有阙。诉称:“恐伤夏苗,仰正断。”〉

乙为泽虞,掌于原兽,司其牝牡,职在畋渔。逢有司之夏苗,而犹秉于《周礼》。至于莱田表地,事属农休;驱豕迎猫,恐为害稼。何得迷夏令之事,行冬狩之仪?翻罪守官之人,奚劝在公之吏?或者有告,讼则未孚,虞人所陈,辞皆可据。请从审克,宁使厚诬。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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