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习星历判 (郭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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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习星历判
作者:郭休贤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08

〈得甲称人有习星历,属会吉凶。有司劾以为妖款。云天文志所载,不伏。〉

天道非远,人情难测,俯察仰观,知来藏往。顾惟所习,颇曰常途,取则四时,识乘蛇之度数;明诸六历,辨回蚁之循环。习洛闳之平生,得陵渠之志事,既知休咎,同入精微。攻乎异端,自贻伊戚,必若门传良冶,亦观过而知仁。如其职异灵台,乃钦哉而难恤,劾为妖妄,何太忽诸!引以天文,未闻其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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