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抱瓮生判 (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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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抱瓮生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6

〈河南东持斧举抱瓮生,或告云矫。州科生妄罪。不伏。〉

世道交丧,文质平易,朴略之绪,眇焉不逮。混沌之萌,去之弥久,眷言持斧,庀我王职。将镇风化,是旌汉阴。孑孑干旄,虽得诗人之咏;悠悠抱瓮,仍昭孔父之责。或者之告,不其宜乎?假修之名,于是验矣!然刑克以当,遁真成肥。甯越尚不致科,巢父如何诘罪?免夫度外,窃以为得。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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