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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赐则出就判〈甲赐则,有司令出就,诉云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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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赐则出就判〈甲赐则,有司令出就,诉云未成。〉
作者:崔谭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95

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任良列官,以同而异。故周分六职,悬教理之文;礼辨九仪,正邦国之典。惟甲位荒王爵,宠受公车,赐则当五命之差,等威陈七就之数。既图龙鹄之象,亦分金玉之饰。大赤以朝,关诸异姓之伍;太白爰即,崇乎四位之封。彼已之词,诚组总之未备;有司之令,意彝伦之是疑。国容此欺,尔瞻何在?子有车马,不驰不驱;礼尚威仪,不轨不物。寘以典宪,允乎清明,当是负霜之凶,非为遇雨之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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