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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
中华民国法规
。
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市县道路修筑条例
市区道路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国民政府制定公布
中华民国 54 年 1 月 19 日
制定34条
中华民国 54 年 1 月 28 日公布
总统(54)台统(一)义字第 565 号令修正公布施行
中华民国 91 年 4 月 2 日
修正第2, 4, 5, 23, 30至32条
中华民国 91 年 4 月 24 日公布
总统(91)华总一义字第 09100075610号令修正公布第 2、4、5、23、30~32 条条文
中华民国 92 年 12 月 23 日
修正第2, 3, 9, 23, 27, 32, 33, 34条
增订第33之1条
中华民国 93 年 1 月 7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200249491号令
修正公布第 2、3、9、23、27、32~34 条条文;并增订第 33-1 条条文;本条例修正条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华民国 94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行政院院台内字第09300022486号令
发布第 2、3、9、23、27、32~34 条定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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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中华民国54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2次的法律
中华民国内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