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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制运动始末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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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之经过 帝制运动始末记
六 登极延期及帝制取消
关于调停之事件 

(一)登极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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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制承认后,初拟次年元旦登极,大典筹备处十二月二十五日开大会,讨论一切典礼,旋于二十六日奉谕展缓,嗣又拟二月六日及二月九日、二月二十日举行,而二月六日之说,传播尤盛,且谓已奉令照准者。是日为阴历正月初四,盖取大地回春(初三立春),万象更新之义也,然届时均未实行。其延缓原因,殆有二事:一为外交之困难,一为滇战之发生。政府乃极力为外交上之疏通,对于滇事,亦主张抚慰,故当时曾谣传外交部有通告日使,须俟周使回国再定登极日期之说。观于日期之一再展迟,虽政府宣称筹备未竣,然其别有障碍,有所待以决行止,当无疑义。迨外交既未能疏通,滇事亦不易解决,于是登极事,亦无预定日期之传布矣。

一月间,大典筹备处叠请早日登极,均谕暂缓。京外文武亦纷纷陈情早日举行,参政院长溥伦复上表劝进,原呈概不批示,而别由政事堂通电各省,告以即位暂缓之原因,惟对于继续陈请者,并不加以取缔。大典筹备处复奉谕,凡筹备中之要件,仍提前切实筹备。其时登极之主张约分二派:一主速行,大致谓滇事发生,实由帝制之迁延,予党人以可承之机,宜提前举办,庶民志既定,国本自固,党人号召无资,不难消灭;一主从缓,则系从外交著想,谓滇乱未平,外人必多借口,不若俟乱事底定后举行,以免外人口实。然而云南战事不特未克荡平,且滇军已入川省,黔军又复入湘边,登极之举已无待时实现之机会,政府遂于二月下旬[1]发布明令,略谓:“滇黔倡乱,惊扰闾阎,痛念吾民,难安寝馈,加以奸人造谣,无奇不有,以予救国救民之初心,转资争利争权之借口,遽正大位,何以自安?予意已决,必当缓行,此后吁请早正大位各电文,不许呈递”云云。其后川湘战事稍形胜利,前敌军官复以登极为请,帝制派亦乘机而起,担任各方面之运动,然不久而桂省独立,此议遂即归消灭矣。

(二)帝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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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制取消说,当云南起义后半月即有所闻,然皆揣测之言,非事实也。时政府方借口改变国体出于全国人民公意,非少数人所得反抗,亦非政府可以取消,故仍积极进行,一方疏通外交,一方镇压滇乱,以期早日登极。至二月中旬,事机日迫,而取消之议乃渐发生,故大典筹备处,前经谕令仍行筹备者,近亦奉饬停办,其筹备费则三月一日起,一律停发,且有提议先行取消年号及解散参政院、裁撤筹备处者。公府中乃叠开会议,商榷取消帝制之办法,因前改帝制,既云国民之公意,则取消之举,似不便由政府决行,乃于二月二十八日申令,提前召集立法院,以五月一日为召集期,以为转圜地步,又因立法院议员选举程序繁重,谘由参政院决议,以国民会议覆选当选人为立法院覆选当选人,俾得早日召集。同时谕令各机关,前此预筹各政,凡有关帝政者,一律阁置,并分电各省长官及驻外公使,征求对于帝政之意见,嗣得电覆,虽有少数仍请速正大位者,然其多数均直接间接表示赞成取消,政府方拟审度大势,俟立法院开会后再行提议。讵三月十五日,广西又告独立,情势益危,遂不暇征诸民意,于二十一日在公府召集大会,决议将承认帝位撤销,二十二日,发布明令(令文见《大事记》)。传闻政府当川湘军事紧急时,已有取消之意,嗣恐威信失坠,故拟俟军事略占胜利后举行,迨三月初旬,既得前敌战报,则又迟徊观望,今为桂事所迫,乃不得不匆促取消。又闻桂警发生后,有某某等省将军联电,密陈大计,均以取消帝制为言,亦为迫成此举之一大助力也。

(三)帝制取消后之政治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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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承认帝位案之申令,既已发布,同日申令召集代行立法院临时会,并宣告即于次日开会。

二十三日,废止洪宪年号,仍以本年为民国五年,并特任段祺瑞为参谋总长 —— 段祺瑞与徐世昌,前以不赞成帝制,先后辞职。二十一日取消帝制案决议时,即特任徐为国务御,令其即日视事,故撤销帝制案之申令,即由徐署名。旋用黎元洪、徐世昌、段祺瑞三人名义,电劝独立各省商议善后事宜(议和各事详下)。

二十五日,代行立法院开会,决议将政府发还之各省推戴书咨还各该省区,一律销毁,又决议民国各法令有因国体改变失其效力者,一律回复效力,继续施行,咨请政府明令宣布。参政中有谓此次变更国体,轻举妄动,代行立法院不能辞咎,应自行检举,呈请解散,后经决议,此次立法院临时会,以回复因帝制废止各案为限,其馀事件,俟正式民意机关成立详细讨论。当经建议于政府,政府以所议与约法不符,覆令代行立法院应仍照常开会。

二十九日,总统府焚毁关于帝制之公文共八百数十件。

四月一日,申令国民会议与立法之组织及其议员选举,仍遵各本法所定程序,分别办理。

二日,代行立法院咨请撤销国民总代表名义及其决定之君主立宪之国体案。

七日,令筹备立法院事务局、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均归倂内务部兼办。

二十一日,申令:“曩以庶政待理,本大总统揽政权,置国务卿以资襄赞,两年以来,成效未著,揆厥原因,皆由内阁未立,责任不明,允宜幡然变计,兹依约法,制定政府组织令,委任国务卿总理国务,组织政府,树责任内阁之先声,为改良政府之初步。”同日公布政府组织令及政府直属官制。

二十二日,改任段祺瑞为国务卿。

二十三日,改任各部总长。

五月四日,修正政府组织令及政府直属官制,改政事堂为国务院,改机要局为秘书厅,主计局为统计局,并公布修正大总统公文程式令及政府公文程式令,自是凡各种命令,均仍照去年十二月十六日以前称大总统某令,不复称政事堂奉某令矣。至盖印及副署各节,则此令未布以前,三月二十五日起,已用大总统印,四月二十六日起,已由国务员分别副署。

十二日,国务院令中国、交通两银行所发纸币及应付现款暂时不准兑现付现,此事于当日金融界影响甚大,虽上海、南京、汉口、九江、济南、太原等处中国银行均不遵照院令,仍照旧兑付现银,浙江等独立各省,亦另订办法,然全国银根因此更形紧急。

二十四日,申令缓办清丈清赋及清理官产事宜,其后复申令停缓苛细杂捐。

二十九日,因海军总长刘冠雄之请,告令宣布帝制案始末(告令见五月《大事记》),并拟将各省区军民长官迭请改变国体暨先后请戴并请早正大位各文电另行刊布,但未及刊布而袁总统已病故矣。

当段祺瑞担任内阁时,曾要求将军政大权交与内阁,并裁撤统率处、军政执法处,袁总统均已允可,其后并未完全移交,统率处、军政执法处亦未裁撤,拱卫军及模范团,内阁仍无权管辖。政府叠向英国商议借款,曾与利希格金生公司订立借款合同,传闻借额为美金二千万元,然仅付百万元(或谓二百万元),即停止续付,后复向他方面商借,均无成议。帝制撤销后,初拟将前此所封之爵位一倂撤销,继以多所窒碍不果行。

统观政府此时期中之态度,初以为取销帝制,南方当不难就范,故极力表示改良政治之意,嗣以南省不稍让步,乃改变方法,拟用武力解决,当日谣传已整顿武备,以福建为根据地,海陆合攻粤桂,又谓定武军、安武军将有事于江苏,虽不尽确,然北军陆续运闽,而定武、安武两军又纷纷调扎要地,固所言应不尽无因也。


  1. 原文作“二月三十三日”,今据1925年版改作“二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