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娼问题
废娼问题 作者:李大钊 1919年4月27日 |
1919年4月27日,署名“常”发表。 |
废娼运动,是现代社会运动的一种。最近上海有一部分外人提起这个问题,某报因此特辟一栏,征求社会上对于妇人问题的意见。登了好久,并没有一个应声的人。可见中国人一般的心理,都不认妇女有个人格。这真是可怜的现象!
我们主张废娼,有五大理由:
第一,为尊重人道不可不废娼
凡是侮辱人权背反人道的制度风俗,我们都认作仇敌,要尽最大的努力去攻讨他,征伐他,非至扑灭他不止。到了今日,人类社会上还有娼妓存在,国家法律上仍然认许公娼,真是可痛可耻的事情!你想好端端的一个人,硬把他放在娼门里,让他冒种种耻辱,受种种辛苦,在青天白日之下,去营那人间最卑贱的生活,卖自己的肉体、精神、完全人格,博那些拥有金钱的人的欢心,那一种愁苦、羞愤、卑屈、冤枉,真是人所不能忍受的境遇。我从前在上海的时候,看见许多青年女子,不管风雨昼夜,一群一群的站在街头,招拉行路的人,那一种可怜、凄惨的光景,恐怕是稍有人心的人,都要动点同情的。至于娼寮中的黑暗,和他们在那里所受的虐待,真是人间的活地狱一般了。像这样侮辱人权,背反人道的事,若不绝对禁止,还讲什么人道自由,不是自欺欺人么?
第二,为尊重恋爱生活不可不废娼
两性相爱,是人生最重要的部分。应该保持他的自由、神圣、纯洁、崇高,不可强制他、侮辱他、污蔑他、屈抑他,使他在人间社会丧失了优美的价值。社会上若许公娼存在,男女间恋爱生活的价值必然低落,恋爱的自由必为不正不当的势力所侵犯,致令一般人对于恋爱起一种苟且轻蔑的心,不在人生上求他,却向兽欲里求他,不但是侮辱了人权,而且是侮辱了人生。
第三,为尊重公共卫生不可不废娼
认许公娼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娼妓既然不能废止,对于花柳病的传染,就该有一种防范的办法,那么与其听他们暗自流行,不如公然认许他们,把他们放在国家监视的底下,比较的还可以行检查身体的制度和相当的卫生设施。可是人类的生活,不只是肉欲—面,肉欲以外,还有灵性。娼妓不能废止的话,实在是毫无根据。且据东、西的医生考证起来,这种检霉法实是没有效果。因为检霉的人,每多草率不周,检霉的方法又不完备,并且不行于和娼妓相接的男子,结果仍是传染流行,不能制止。不但流毒同时的社会,而且流毒到后人身上。又据医家说,久于为娼的女子,往往发生变性的征候,这个问题,尤与人种的存亡,有狠大的关系。
第四,为保障法律上的人身自由不可不废娼
公娼制度,与人身卖买制度全是一样。娼寮中的妓女,大半是由卖买来的。从前各国因为废奴问题起过战争、革命的都有,如今国家反来认许公娼。须知认许公娼即是认许人身卖买,也就是认许破坏法律上的人身自由。实行民治的国家,绝不许有这种恶制存在。因此联想到买妾、买婢的风俗,也算是一种娼妓,也应该和娼妓一齐废止。
第五,为保持社会上妇女的地位不可不废娼
社会上有了娼妓,大失妇女在社会上人格的尊严,启男子轻侮妇女、玩弄妇女的心。中国妇女解放的运动,第一应该把这妇女界最大的耻辱革除,不使他再留一点痕迹。我狠盼望中国主持正义的男子和那自觉的妇女联合起来,发起一个大运动,不令社会上再有娼妓、妾、婢这等名辞存在,不令社会上再有为人作娼、作妾、作婢的妇女,不令社会上再有拿人作娼、作妾、作婢的男子。
我的废娼的办法:第一,禁止人身卖买;第二,把现在的娼妓户口调查清楚,不许再行增添;第三,拿公款建立极大的感化院,专收退出娼寮的妓女,在院经一定的时期教他们点工艺和人生必需的知识,然后为他择配;第四,实行女子强迫教育,入公立学校概不收费。其实这都还是些治标的办法。根本解决的办法,还是非把这个社会现象背后逼著一部分妇女不去卖淫不能生活的社会组织根本改造不可。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27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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