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廨宇不得摧毁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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廨宇不得摧毁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9

大壮之观,标于易象,不庄之戒,著在礼经。况乎地列山河,贵为侯伯,至于邑宰,皆肃公庭,须整臣之威仪,以重民之父母。顷当世乱,固无暇于修新;今既时安,谁不思于补故?况一日必葺,三年有成,凡居禄位之流,闻此圣贤之语。今后诸州诸吏,凡于廨宇,并须专切增修,不得信令摧毁。凡所置办,亦令勒其年月,编于帐籍,受代之际,各明交领,亦不得讬于廨署,接便扰人。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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