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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州同食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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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州同食馆记
作者:陈鸿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12

合肥郡城南门东上曰同食馆,梁柱朽蠹,轩户欹倾,断枅委阶,椽落栋折,风雨雪霜,宾不可宿。太守阳平路君刺郡之明年,冬十月,岁向熟,民且闲,陶瓦于原,伐木于山,磨旧础,筑新墉;乃丰宾堂,乃峨前轩。怒桷蚪蚪,层栌牙牙,中回洞深,高檐腾掀。阶间容揖让,楹间容宾盘,柱间容乐工,屏间容将吏。左右为寝食更衣之所,朱户素壁,洁而不华。东西厢复廊直澍,又西开下阁作饔舍,厩屋宏大。中敞作南门,容旌旗驷马。北上作丁字亭,亭北列朱槛,面城墉。其下淤沟开导通水,因古岸植竹树,为风月晏游地。东南自会稽、朱方、宣城、扬州,西达蔡汝,陆行抵京师。江淮牧守,三台郎吏,出入多游郡道。是馆成,大宾小宾,皆有次舍。

开元中,江淮间人走崤函,合肥寿春为中路。大历末,蔡人为贼,是道中废。元和中,蔡州平,二京路复出于庐,西江自白沙瓜步,至于大梁,斗门堰埭,盐铁税缗,诸侯榷利,骈指于河,故衣冠商旅,率皆直蔡会洛。

道路不茀,宾至授馆,亦诸侯之事。路君以家行文学知于朋友,以端方沉默官御史府,以详明典故为尚书郎,以通知政术为合肥郡太守。质平讹心,风俗丕变,民知敬道,吏不敢欺。先时郡米数万石输扬州,轴轳相继,出巢湖,入大江,岁为风波沈溺者半。乃于湖东北岸橐皋里作廥廪三十九间,州东二邑人米输于此,由申港出新妇江至白沙,人不劳,水无害。复他邑馆舍,次于同食无私利,人人皆乐成。

昔左邱明传经,因事书事,鸿因蔡州道及诸侯之税,因同食馆及路君之政,亦《春秋》之旨。《传》曰:“自庐已往,赈廪同食。”大和三年太岁己酉正月壬午朔二十日辛丑记。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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