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诸侯子等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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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诸侯子等诏
五月
作者:刘邦 西汉
本作品收录于《两汉诏令

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军、吏、卒会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

此西汉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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