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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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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惠东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惠东县统计局
2022年5月5日
http://www.huidong.gov.cn/hzhdzrzyj/gkmlpt/content/4/4638/mpost_4638941.html#2826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惠东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采用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省级统一生产调查影像,统一建设初始调查数据库,统一开发调查举证软件,确保全县“一盘棋”。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124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图斑17.4628万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情况

  (一)耕地

  全县耕地24084.58公顷(361268.70亩)。其中,水田21071.88公顷(316078.20亩),占87.49%;水浇地777.18公顷(11657.70亩),占3.23%;旱地2235.52公顷(33532.80亩),占9.28%。多祝镇、梁化镇、白花镇、安墩镇、铁涌镇等5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9.3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942.58公顷(299138.70亩),占全县耕地的82.8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268.19公顷(49022.85亩),占13.5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16.25公顷(12243.75亩),占3.3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0.79公顷(761.85亩),占0.2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77公顷(101.55亩),占0.03%。

  (二)园地

  全县园地29390.56公顷(440858.40亩)。其中,果园28702.46公顷(430536.90亩),占97.66%;茶园223.81公顷(3357.15亩),占0.76%;橡胶园0.46公顷(6.90亩),占比不足0.01%;其他园地463.83公顷(6957.45亩),占1.57%。多祝镇、白花镇、稔山镇、梁化镇、平山街道等5个乡镇(街道)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69.97%。

  (三)林地

  全县林地252452.25公顷(3786783.75亩)。其中,乔木林地239104.76公顷(3586571.40亩),占94.71%;竹林地2982.21公顷(44733.15亩),占1.18%;灌木林地3350.75公顷(50261.25亩),占1.33%;其他林地7014.53公顷(105217.95亩),占2.78%。安墩镇、多祝镇、白盆珠镇、宝口镇、高潭镇等5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65.87%。

  (四)草地

  全县草地3435.22公顷(51528.2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多祝镇、白花镇、稔山镇、吉隆镇、平海镇等5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52.07%。

  (五)湿地

  全县湿地3132.75公顷(46991.2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227.54公顷(3413.10亩),占7.26%;沿海滩涂2268.29公顷(34024.35亩),占72.41%;内陆滩涂636.92公顷(9553.80亩),占20.33%;无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沼泽地。湿地主要分布在稔山镇、平海镇、黄埠镇、铁涌镇、白盆珠镇等5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83.3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608.71公顷(249130.6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8057.83公顷(120867.45亩),占48.52%;村庄用地7770.88公顷(116563.20亩),占46.79%;采矿用地600.65公顷(9009.75亩),占3.6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9.35公顷(2690.25亩),占1.07%。

  (七)交通运输用地

  全县交通运输用地4843.35公顷(72650.25亩)。其中,铁路用地75.52公顷(1132.8亩),占1.56%;公路用地3086.50公顷(46297.50亩),占63.73%;农村道路1640.96公顷(24614.4亩),占33.88%;港口码头用地39.74公顷(596.10亩),占0.82%;管道运输用地0.63公顷(9.45亩),占比不足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061.25公顷(255918.75亩)。其中,河流水面2918.35公顷(43775.25亩),占17.11%;水库水面5087.41公顷(76311.15亩),占29.82%;坑塘水面6995.50公顷(104932.50亩),占41.00%;沟渠1892.02公顷(28380.30亩),占11.09%;水工建筑用地167.97公顷(2519.55亩),占0.98%。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确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全力支撑我县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的重要指示,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重大发展战略空间保障,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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